人們常常說“喝酒好事”。確切,酒精會刺激人的神經,一小我喝了酒後,會變得特彆鎮靜,大腦皮層也會特彆活潑,常常會說出或者說出正凡人不敢說的話、做出正凡人不敢做的事。很多人想籍酒來消弭思惟中的煩惱,殊不知“借酒澆愁愁更愁”,象石宏明天的行動,如果在冇有喝酒的環境下,是說不出“也隻當我這個曾經的縣長已經完整被市委丟棄了”如許的話的。
作為縣上的首要客人,蔣書記和董部長及縣上的幾個帶領必定坐主桌,小王、李文娟和其他職員則坐次桌。
主桌上都是一些帶領,坐在次桌的,當然不能象主桌的帶領那樣,再加上小王和桌上的人都不熟諳,固然和李文娟已經熟諳了,但畢竟在小王的思惟中,還是存在“男女有彆”的認識,是以,他們這一桌就非常理性文靜。就是縣上的人要敬小王和李文娟的酒,都是小聲溫和,不象主桌,幾近是大喊小叫。小王本來不如何喝酒,縣上的同道敬他酒,他也隻是禮節性地喝一小口,倒是李文娟比小王還喝很多一些。但因為大師都是下級,有下級在,縣上的同道也不會強行勸酒。
在送石宏上車時,楊肖樂內心非常衝突,他在送不送石宏回家的題目上躊躇不決。送吧,會擔擱本身在縣委書記和兩個新來的副書記麵前表示本身的時候;不送吧,人家石縣長剛從縣長崗亭上退下來,並且明天不但酒喝了很多,並且較著地是帶著情感,如果本身這麼快就顯得比本來冷酷,石縣長內心必定會不歡暢,傳出去後彆人也會說本身是“黃眼狗”。最後,楊肖樂想想了,還是和駕駛員一起,把石宏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