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黃俊生的持續任職,蔣勝和舒明、白日成共同的定見是,仍然按已經肯定的計劃履行。
在幾小我協商要結束時,舒明俄然提出:“蔣書記、白部長,此次縣上換屆各縣區的乾部都有調劑,能不能把市紀委的乾部也安排一兩個到縣上去任職?市委辦公室和市委構造部這一次都汲引到有人到縣上去任職,就是市紀委冇有。說實在的,這幾年市紀委的乾部也非常辛苦。”
因而,市委構造部籌議肯定,原定汲引為縣委常委、縣委鼓吹部長的邱寧德不再汲引,本來的鼓吹部長吳江樂持續儲存,原定汲引到縣當局擔負副縣長的縣紀委副書記林其孟和縣委辦公室主任孫史舒明兩人也不再汲引,就考慮汲引市紀委案審室主任劉德旺到順河縣任副縣長。
常言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蔣勝車禍以後不久,也被汲引為了市委常委,併兼任市委政法委書記。再以後不到三年,市上換屆,就又從市委常委汲引為市委副書記,並分擔黨務事情。在蔣勝擔負市委副書記後不久,就又把李肖洋汲引到順河縣擔負縣委副書記。蔣勝的本意,是想操縱此次換屆將李肖洋在順河縣汲引為縣長。低垂提出縣區的首要帶領都在換屆時都穩定動的定見後,開端時蔣勝並分歧意,啟事之一也就是因為有想把李肖洋汲引發來的心機。當然,最後低垂對峙縣區一把手都不動的原則,蔣勝作為副書記也冇法。隻是想到如果換屆後有機遇,必然把李肖洋汲引發來。但現在,不但冇法把李肖洋汲引發來,如果他真接管了彆人的銀行卡,不受處罰就是最好的結局,縣委副書記這個位置可否儲存,蔣勝內心都有些不結壯。畢竟順河縣的這件事牽涉到的不但李肖洋一小我。市委也不是他蔣勝一小我說了算,更何況本身冇有分擔紀檢那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