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會前調和
在市委構造部把換屆計劃報送給市委,市委書記低垂做出了唆使後,副書記蔣勝遵循低垂的唆使要求,就計劃中的一些題目調集市委副書記舒明和構造部長白日成停止調和。實際上,構造部在如何部務集會之前,就已經給蔣勝作了彙報,並且也按蔣勝的要求對計劃作了一些調劑。低垂接到市委構造部報來的計劃後簽給蔣勝,既是一個法度,也是低垂風格比較民主的表示,不然,他完整能夠直接簽訂他本身的定見,用不著讓蔣勝先檢查,並就計劃中能夠存在的題目停止調和。
在市委構造部將換屆計劃送交到市委書記低垂手上後,低垂很快就唆使,要求市委構造部將計劃儘快送分擔黨務的副書記蔣勝先檢查,並就計劃中能夠存在的題目停止調和,同時做好召開書記辦公會的籌辦,在近期儘快召開書記辦公會研討。固然書記辦公集會不是一個決策性的集會,乾部人事題目都隻能在常委會上研討決定,但書記辦公會作為一個非常首要的環節,很多嚴峻事項的決定,都是書記辦公集會定後,再提交到常委會上會商。而常委集會實際上更多的隻是走法度。因為遵循黨章的規定,隻要常委會纔是決策機構。但因為很多處所黨委副書記的裝備人數遠遠多於僅任常委的人數,加上其他常委們都各自分擔一個方麵的事情,對於不是本身分擔的事,既體味未幾,也囿於宦海潛法則的身分,不肯意更多地過問。是以,隻如果書記辦公集會議定的事,在常委會上根基上都是能夠順利通過。即便個彆常委對一些題目有分歧的觀點,但遵循黨章規定的少數從命多數的原則,最多也隻能是儲存本身的定見。所謂“儲存定見”,是說得比較好聽,實際上就是反對無效。你提你的定見,決策還是見效。當然,如果提出反對定見的常委手上把握著足以顛覆書記辦公集會決事項的究竟,作為首要帶領的書記就不得不考慮反對本來的定見,但如此一來,對於提出反對定見的常委來講,是冒著龐大的政治風險的,他完整能夠是以獲咎書記或者幾個副書記以及其他相乾職員。這在宦海上絕對是一個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