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太監_第五十四章 情為何物(二更)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陳友呢?”陳默起家迎出來,先問了一句,這才跪倒施禮。

朱翊鈞擺了擺手:“少拍馬屁……提及來,此事之以是如此順利,你居功至偉,隻是朕不但冇有犒賞,還把你再次發還昭陵,你不會怪朕吧?”

陳默體質特彆,傷勢好的挺利索,第三天的時候就能下炕,品級五天朱翊鈞來看他的時候,疤痕都快掉的差未幾了。

人生觀代價觀分歧,陳默心中腹誹,卻不肯因為這類小事兒跟朱翊鈞爭辯,隻能歎了口氣。

“昨日朕見過李成梁了,”沉默了會子,朱翊鈞俄然冇頭冇腦的說道:“你曉得朕為甚麼見他麼?”

“行了行了,另有傷呢,又是私宅,用不著如此大禮……”朱翊鈞探手將陳默拽了起來,冇答覆他的題目,反而向書桌那邊瞟去:“寫甚麼呢?”

依陳默心機,那夏侯令女所為還算能說過理去,畢竟不能解除她深愛曹文叔,不肯再醮的能夠。封建社會女人冇職位,隻能自殘明誌。至於阿誰李氏就有點過分了,人家不過拽了你的胳膊一下,又冇熱誠你的意義,就要斷臂?如果摸你脖子一下,難不成還要他殺?

“是啊,”朱翊鈞悠然一歎:“本日氣候不錯,看你規複的不錯,陪朕出去逛逛……凝妻牽臂劈掌以明誌,令女截耳劓鼻以持身。連翹義殺仇敵,他殺殉情,比之那些古之節女不逞多讓,朕已下旨,在連翹的故鄉賜匾立碑,旌表造坊,覺得天下女子之榜樣。”

“內臣替連翹感謝萬歲爺了,”陳默表情有點沉重,語氣天然帶了出來:“豪情這東西,說來也真是奇異,一個弱女子,常日裡怕是踩死一隻螞蟻都要念上半天觀世音菩薩,竟然能夠持刀殺人?不但殺人,最後還本身抹了脖子,她就不怕疼麼?”

至於令女之事,產生在三國之時,《三國誌》記錄,令女複姓夏侯,嫁給了曹爽(武安侯)堂弟曹文叔為妻,曹文叔早死,家屬逼其再醮,她便割了耳朵明誌,厥後曹爽也被司馬氏誅殺,家屬再次迫其再醮,她又割鼻子明誌,終究不但得以保住名聲,反而打動了司馬懿,準其隨便收養兒子,以做曹家的後代。

已經正月十七了,本年春早,護城河沿岸的柳樹都發了芽,朱翊鈞連披風都冇穿,僅著玄色團龍袍,頭戴烏紗翼善冠,圓臉兒紅潤潤的站在書房門口,滿臉堆笑,身後竟然一小我都冇有。

當然,現在社會就是這個民風,封建王朝為了自家江山考量,鼓吹的就是“忠臣不事兩國,節女不更二夫”,陳默瞧不慣,臨時卻也冇甚麼體例。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