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男人在邊檢站,搞緝毒的。”王雄傑當真地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根基上冇有歇息,都在外邊忙。除夕、春節、國慶……你們放長假外出旅遊,伴隨家人高歡暢興過節,琳琳的丈夫還在事情。”
“你們想想,4、五十攝氏度的高溫,誰不肯意呆在屋子裡,吹著電扇,開著空調?誰情願站在太陽底下,火辣辣的,渾身都是汗,還得挨個兒查抄通關的職員車輛?可冇體例啊!這些事情總得有人來做,不然我們的國門如同虛設,誰都能出去。”
“另有這收據,另有病曆本,都是證據。白紙黑字加上紅指模……嗬嗬,隻要你情願,等會兒派出所的人來了,做個筆錄,就能當作案子來辦。”
“就說蚊蟲蛇鼠吧!這是最常見的。邊檢站每天早晨都要安排人值班,我去那邊搞過幾次調研,到處都是螞蝗,很多乾警被咬傷,早晨睡覺的時候枕頭上都是血。肩膀、胳膊、大腿……到處都是傷口。螞蝗這東西叮住人就不放,非得撒鹽才管用,巴在身上一咬就是一個洞。”
幾次問了,可蘇小琳就是不說。
王雄傑在中間慢悠悠地說:“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欺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並處或單懲罰金;數額龐大或有彆的嚴峻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數額特彆龐大或有彆的特彆嚴峻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懲罰金或充公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