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寫了一道申解公文,將人犯解送本管東平府,申請發落。
統統結束,縣吏領了公文,帶著文卷、物證,帶著犯人‘武鬆‘、證人潘弓足、苦主西門慶大娘子吳月娘、仵作何九及四家鄰舍上路,直奔東平府而去。
“房門被鎖,手無縛雞之力,那西門慶又很有些拳腳本領。當時,奴家就是那案板上的魚肉,隻能任人擺佈,被人玩弄。”
陳府尹發落了一乾人等,把卷宗清算上報。
武鬆管下的兵士,好多也都送酒送肉,潘弓足也都收了,交給武鬆用車帶著路上吃。
“而王婆和西門慶,又會給大郎機遇去告發嗎?“
得知‘武鬆‘將解送東平府,有幫助’武鬆‘銀兩的,有送酒食錢米的。
“奴家固然也熟諳一些字,也從書上讀了一些大事理,但畢竟是個深宅婦人,涉世不深,不曉得民氣險惡。“
每任一地,都心胸忠孝仁義,愛民如子,清正廉潔,遭到治地百姓戀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