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為啥敏姑母剛冇了,林mm剛過七七,就著倉猝慌地接進府了?就是打著“親梅竹馬”“兩小無猜”“自幼熟悉”這一主張。
當時是倡導“男女劃一”“大家劃一”的,哪怕是仆人,侍女也有品德!但大戶人家的少爺到了必然年紀睡個把丫環開葷啥的還是很常見。總不能讓自家孩子出去找不潔淨的野女人吧?還不如睡丫環呢!
初聽到這個動靜,林黛玉真有一種下地找便宜媽叩首去的設法。但到底是上輩子活到老,是真真正正善終的。在驚悚了好久後,林黛玉對這個動靜產生了一種本質性的思疑:
派了親信興兒撒了很多銀錢纔在一個喝醉酒的內院小管事嘴裡套出點內容:林老爺找繼妻找了有兩年初了。
林黛玉的心碎成渣渣了!剛好,她親爹林如海從揚州捎來信:病重了,想見女兒最後一麵。
我小孩子家家的曉得個啥?在外祖家6年冇出過院門,啥也不懂的一小我。我纔不管你們大民氣裡頭想乾啥呢!哭死給你看!
林黛玉猜中了開首,冇猜中結局。她爹是病了,倒不是啥大症候。而是千辛萬苦為女兒尋覓到的一個家事、脾氣、為人各方麵都很好的女人,天生不能生!這女人長到這麼大,就冇來過月事!而要命的是,林如海已經和人家互換庚帖,訂婚了!最最首要的是,這女人是當今皇後姨表親的婆家的閨女兒,換句話說,這門親不能隨便退!
我曉得劃一,人家分歧不是?你家又是個“商”,你好好的娃兒再不本身把穩些,今後哪個兒敢要你!就是剪了頭髮當姑子,菩薩也不肯收誒!這不是本身把本身往火坑裡推嘛!
除非真的是病入膏肓、內裡虛空、迴光返照,不然,爹親林如海有些暗淡的神采隻能很誠篤地向林黛玉這個“久病成醫”的人證明:爹親冇大礙!
14歲的大女人,過兩年就好嫁人了。咋還在屋裡開衣裳釦子給兒娃看喲!女人家家身上戴的,咋能給彆的男人瞧喲!那敗家玩意兒還不是你男人呢?你要和他結了婚,想看啥不能看,咋的這麼不尊敬?如果傳出去,你就嫁不到好人家,嫁給他也隻能當小老婆了知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