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一個具有四千萬人丁的龐大國度開端覺醒,那發作出來的力量但是無窮龐大的。這個讓這個英國領事心內裡也都顫栗,因為如果這麼一個龐大國度能夠連合起來,那他們全數一條心的扶植本身的國度,然後他們一起去儘力為國度強大而鬥爭,去拋頭顱灑熱血,那如許的國度,誰能夠反對?
“我們大英帝國和你們中國簽訂了條約,我們大英帝國在中國具有領事裁判權,我們的國度的百姓在你們這裡犯了法,不能夠由你們的法律來審判,必必要交給我們大英帝國的領事來停止懲罰,你們中國的法律不能夠停止懲罰,明白了嗎?這個是我們大英帝國的底線,領事裁判權不能夠被當作無用的條則。”
這個英國領事心內裡也都感受壓力挺大的,因為目前台灣實在已經通過各種手腕拔除了一些不平等條約。比如說甚麼海關監督權,現在朝英國人冇有權力監督台灣的海關,因為他們曉得監督了也都冇有效,以是海關監督的權力已經是名存實亡了。而另有很多的他們和滿清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都已經被各種手腕架空了。以是英國人在台灣實在是冇有多少不平等條則能夠履行的,如果不是王國瑞冇有能夠成為中心的魁首,那他早就公開赴除這些不平等條約了。
“我們台灣打敗了倭寇,乃至打敗了西班牙,逼迫荷蘭把女王下嫁,這個是多麼的光榮。我們不能夠答應英國人在我們這裡殺人而不被懲罰,以是我們但願肇事者,嚴懲殺人凶手。”
因為很多條則也都是名存實亡,這個讓英國領事也都感受“鴨梨”山大。彆的經濟方麵的條則已經被名存實亡,而最後一條也就是領事裁判權。領事裁判權之前兩邊也都冇有直接打仗過,之前英國人在台灣也都冇有犯法,以是天然這一條被台灣和英國兩邊也都臨時的躲避了。而英國人冇有犯法,這條條則的牴觸天然冇有太大,大師也都冇有主動提這一條。但是現在竟然有英國人不但襲警。還殺死了交警,這個明顯是在坑死他們了。
“我們大英帝國,能征服這麼一個國度嗎?”英國雙手顫栗的想道。
在這類環境下,領事裁判權的規定也就不能夠不當真處理了。因為如果遵循領事裁判權的規定,這個英國人很能夠會被送回英國海內。然後詳細如何懲罰也都是英國人本身決定了。乃至,會不會懲罰,也都是一個題目。這個期間冇有太多的收集,以是一旦這個英國人返國了,他們能夠直接放了他也就行了。並不會停止懲罰。而這個過程本國人很難曉得,隔著一個千山萬水的中國人天然冇法曉得。以是,這個都是一個未知的事情。何況中國自古以來也都是有殺人償命負債還錢的傳統,恐怕現在有無數人都想著這件事情了,想要看看台灣會如何措置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