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驀地打了一個顫抖。
紅姨在江湖上發了賞格令,任何人能夠找到她的女兒,紅姨都給一百萬。紅姨身上有一個玉佩,跟我這個一模一樣,賞格令上也說得明白,這個玉佩是女兒成年以後相認的信物,任何人看到這個玉佩奉告紅姨,都能夠獲得不菲的獎金,真如果找到了人,立即就給一百萬。
這麼多年我們都不好過,我現在也冇有才氣去找姐姐,我出來的時候春秋太小了,對於本身的故鄉的印象很陋劣,我隻記得故鄉有河從村旁流過,比來的城鎮叫做十六裡鋪,本身的村莊叫二王村,從十六裡鋪到這裡要坐兩天的火車。
現在不一樣了,我隻要見到了紅姨,奉告她我的姐姐纔是她的女兒,以紅姨的才氣必然會找到姐姐,然後我們便能夠永久幸運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