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走-私!
案件在冇有任何證據的環境下,隻能定論為出錯落水,但一個藐小的細節,卻仍舊引發了高玉林的思疑。
有人說,走-私不是兩千年前後產生的事情嗎?實際上,從九十年代就已經開端昂首了,當時鼎新開放,百姓敏捷的堆集了一筆財產,餬口程度逐步進步,要求也越來越高,但海內的物質出產程度,卻遠遠的跟不上百姓的需求,走-擅天然就成了來錢最快、最多的一條路。
隨後兩天裡,趙大寶派去青島的人不竭傳返來了動靜,正如楚震東所想的一樣,十爺那夥人,在青島固然已經儘量低調了,可紙老是藏不住火的,還是被趙大寶的人找到了很多質料。
“高所長,你是我所佩服的差人,以是每一次你來找我,我明曉得你對我有所成見,可我還是會和你坦誠相見,我但願能夠獲得你的瞭解,我在內裡蹲監獄的這三年裡,想了很多,我們之前打鬥打鬥爭地盤,為的是甚麼?說好聽點是爭的一口氣,實際上就是好處嘛!現在我過的不好嗎?高所長,你也不可否定,我楚震東現在算是有錢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