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這個孩子嗎?
那麼辛苦做甚麼?
我和她很像,我和她又不像。
我太孤單了,真的很孤單。
林家人都在看我的笑話,仆人們越來越肆無顧忌。
從生下來那一天起,我就被抱去了林家,仆人們叫我蜜斯,林家另有一個比我長幾歲的哥哥,他是林家的大少爺,林家的擔當人,被全部林家寄予厚望,出於孩子對大孩子的靠近,從小我就很靠近他。
我一向感覺,是她更不幸,畢竟她的存亡和自在都捏在我手裡。
也就是那一股韌勁吧。
統統的林家人都曉得看起來潔身自好的林少藏著戀人,可冇有人奉告我,他們都在等著看我的笑話。
身上很疼,我的靈魂卻彷彿擺脫了。
本來我愛我的孩子,可我也恨他,討厭他,因為林恰是他的父親。
要打倒一小我,就要從他最在乎的東西動手。
我冇有愛人,冇有家人,冇有朋友。
她氣憤的瞪著我,剛想說甚麼,俄然倒在地上,捂著肚子哼哼唧唧的叫。
隻是現在,我已經能掌控本身的運氣了,而她的運氣還捏在彆人手裡。
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乾裡,兩小無嫌猜,青梅竹馬的豪情,是不是很動聽?如果是一方麵的愛戀,另一方麵的嫌棄,還動聽嗎?
不過她算好了,自從我手上沾血後,我身上的氣勢越盛,很多人都不敢直視我。
淩琛死了,飛機出事,我曉得是誰做的手腳。
如果我們不是敵對方,我真的想當她是朋友。
結婚以後,老爺子就交給了我一些事,南都的事。
可到了現在,我不恨她了,我也不想抨擊她,也冇甚麼可抨擊的。
可我已經不在乎了,從曉得本相的那一刻,我的心死了,他來不來我這裡,又有甚麼乾係?我一點也不在乎。
輸了就是輸了,敗了就是敗了。
他彷彿發覺到本身說漏嘴了,神采有一刹時的變幻,隻那麼一瞬,他規複對我的輕視,麵色冷冷的揚長而去。
“以是,他討厭我,到現在都不肯碰我,從結婚那天起,就住在小三那邊,我受儘委曲,還要賢惠漂亮的去找老爺子消弭婚約,成全你們這對狗男女?”
不過是比其他戀人多喜好一兩分罷了,也就那樣。
挺好笑的,我的心冷了硬了狠了毒了,再不是當初阿誰天真好笑的女孩。
南都的事,先臨時擱置,等我生完孩子再措置,如許做的好處是讓淩家摸不著腦筋,時候長了,他們會放鬆警戒,到當時候,就儘力反擊,一舉拿下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