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們聽聞,一一折返,幾月前確切傳聞過閻府大婚之日產生的一些醜聞趣事。幾個平話地編成了故事在茶社講得有鼻子有眼的。隻是厥後,那幾個平話地被衙役抓去縣衙關了幾天,返來以後便對此事再杜口不言,當時大師都覺著蹊蹺,現在聽當事人林月瑤提及,想來是確有其事。
……
閻良說道:“大人,賤內有病在身,不便下跪,還望大人免除賤內膜拜之禮。”
伍知州聽完,轉頭看了一眼一旁的閻良,皺著眉頭看向堂下的林月瑤,“說!”
她心下瞭然,天然曉得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回稟大人,當時天井內鬨作一團,民女未曾瞧見。”
“可不是,我瞧著也像,才先通判與他夫人的眼神像是要吃人普通。”
林月瑤側過甚看了柳依依一眼,而後對公堂之上的伍知州說道:“大人,民女的家仆皆可作證。”
“瞧見冇?那丫環吃驚嚇的模樣,定是受了通判與他夫人的威脅。”
那彩霞嚇得神采慘白,肥大的身子縮作一團,畏手畏腳地瞧了一眼一旁的柳依依,柳依依猩紅的雙眼透著殺意,她又抬眼偷偷瞧了瞧坐在公堂之上的閻良,閻良正居高臨下地諦視著她,眼神冰冷。
所謂拶刑,是一種極其殘暴的科罰,拶是指夾犯人的手指頭,故又稱拶指,慣用於對犯人的逼供。
“此言有理。”伍知州點點頭,又問道:“你可另有其他證人?”
“彩霞,你昨日在林府可有親目睹你家夫人殛斃林月瑤的貼身丫環繪春?”伍知州有條不紊,不緊不慢持續說道:“將你所見所聞從實道來,如有半句虛言,則判你個擾亂國法之罪!”
對於“民告官”這類帶有典範“以下犯上”特性的告狀體例,為了保護官府的權威,也會對“民告官”此中的“民”施以拶刑,輕則受皮肉之苦,重則當場夾斷,可見其殘暴。
“來人,傳證人彩霞上堂!”
百姓們連連點頭,隻感覺無趣,自古以來,無權無勢的布衣百姓那裡能鬥得過官的?這聽審聽得一肚子氣,個個回身欲走,卻聞聲林月瑤開口道:“回大人,民女還要狀告柳依依罪惡之二。”
“林月瑤狀告你殺了繪春,可有此事?”
一大朝晨,林月瑤便差人抬了一口棺槨去縣衙門口伐鼓鳴冤,那縣令一聽她狀告的恰是才上任不久的通判大人,又瞧了一眼她身邊的棺槨,嚇得連連擦汗,趕快喚了兩名衙役彆拜彆請通判與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