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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頓時就入夜了。要不,我們找找她身上有冇有地點甚麼的,送她歸去吧。”
阿瓷將酒杯放在酒吧檯麵上,表示聞曉曉再添一杯。
誰會在身上寫這個?還拾獲?聞曉曉兩人訝然的對視一眼,默契地達成分歧,先將人送到處所再說。
她們找了半天,到底是聞曉曉心細些,竟然在阿瓷左手戴的祖母綠手鐲下發明一串蠅頭小字。
近水樓台先得月,她好歹也算是這間小酒吧的大股東。今後常來些,冇甚麼不成能的。
阿瓷穿戴件青花瓷旗袍,底子冇有口袋。
“如有拾獲,請送至綠柳街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