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知秋冇有說話,但是,她的神采,已經無聲無息的傳達出這個意義。
重婚罪,算是刑事自訴,一場官司下來,延綿幾個月,要找狀師,要等傳票,要吃力量要費錢,可她底子就耗不起!
起碼,也得等她有了本身的事情,有了自食其力的才氣,才氣無牽無掛的分開這個樊籠!
吳媽有些迷惑,也像是已經清楚了。
但是,葉知秋從不像那些小三兒一樣,用購物和浮華,來誇耀本身用身材等閒得來的統統。[
她也曾經迷惑過,葉知秋是不是一名有錢人包養的戀人。
吳媽的美意她內心天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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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來這裡打掃的兩年內,葉知秋向來冇有讓她進本身的寢室打掃過,她也向來冇有瞥見過葉知秋帶回一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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遐想到兩年前淩慕楓那場龐大的婚禮,而後又被人當作笑柄的那位奧秘新娘,吳媽不但有些詫異:“莫非,你就是淩先生的……”
吳媽的神采一下子就變得非常憤恚:“這個淩先生也過分度了!兩年時候,他把你丟在這裡不聞不問也就算了。但是,他竟然敢帶女人返來!知秋,不消怕他,告他重婚!”
為人也和藹,說話做事也極有層次。
她不是冇有想過。
告淩慕楓重婚?
更多的時候,她所見到的葉知秋,倒是待在書房裡,在書山書海當中充分本身。
葉知秋笑了。
比及吳媽全數打掃結束,葉知秋纔有如散了架普通,飄零回了本身的寢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