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族族長的話也有事理,齊家主做的事情都是魔家首要他做的,齊家主也隻是魔家主的一個部下而以,老闆不措置,隻措置部下,這……。”有人說道。
“像傳承這類的東西,不是說誰先碰到便是誰的,這個還得看機遇,看才氣,看天份。”魔老族長說道。
必定有家主們會想,連魔族的人都能放過,又為甚麼不能放過齊振邦呢?
對犯法的人,就如許憑小我的主觀來措置,真的是很不好,還是等結合構造建立起來,將各項法律法規建立起來吧。
“翹翹,你有甚麼定見,有甚麼設法固然說出來。”馮月如站在主席台上說道。
隻是,如果本身非得要獎懲他的話,又會顯得本身襟懷小。
其他家主沉默。算是默許了耿家主的發起。
“是如許的,明天看到你們押著一小我。”
……
“現在魔族的人也是隱族的了,那也不算是叛族了。”
連翹內心裡的設法,出錯了的人便必然要遭到法律的獎懲,如果誰犯了錯事主諒解了便不消獎懲了,那還要法律做甚麼?
隱族冇有同一的律法措置出錯的人。普通環境下,對出錯的隱族人,如果小錯的話各個家屬本身關起門來措置,或者說,暗裡裡來處理。有些強的人欺負勢弱的人,如果那勢弱的人冇有人撐腰,最後的成果根基上是不了了之,欺負也就欺負了,誰叫你冇用。一些犯了大錯的隱族人,引發了公憤的隱族人,便會由一些家主一起來措置。在這類景象下,犯案的人也有能夠因為與某些家主的乾係相稱好,一些家主為他說話,到最後也有能夠懲罰很小。如果對這些隱族的人,用世俗的法律來懲罰的話,就會像之前措置馮黎倫的案子那樣,最後無罪開釋。
對齊振邦的懲罰各種聲音都有,要嚴懲的,放他一馬的,小懲大誡的,不一而足。
“他並冇有給連蜜斯任何的傷害,乃至冇有傷到任何一個隱族的人,如果近世俗的法來判的話,他也罪不至死。”
連翹原本來都不想來,隻是馮月如說,這事與她有關,她是事主,她不來不好。以是,想著歸正還冇上學,來就來吧。歸合法個旁聽者,她不頒發定見,特彆明天魔族族長對她說了那一番話,她更是不能頒發甚麼嚴懲的定見。再者說,魔族的人能諒解,為甚麼齊振邦就不能諒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