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幸虧將近完工!
瘦子:“噓,小聲點!”開端毀屍滅跡。
一口氣喝光十個生雞蛋是易飛揚宿世養下的風俗,就像很多人喜好早上喝咖啡一樣,他喜好喝生蛋。這類風俗很具有營養性,對於彌補體力更是結果明顯。
“哈欠!”易飛揚不曉得本身寫了多久,手腕痠疼非常,最首要的是腦袋疼痛欲裂。
“囉嗦那麼多乾甚麼,我不是給你留了幾個嗎?”易飛揚用毛巾擦著臉說。
“有得吃就吃,彆管那麼多!”
瘦子捂著嘴,“NO,NO!我怕辣!”然後指指本身的雞蛋,“我喜好吃這……蛋蛋地乾活”
易飛揚的籌算很奪目,仰仗本身這個寂寂知名之輩,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給甚麼報社,八~九會被打返來,何況本身還是一名偷渡來的華人,勝算就更低了。
一開端他是雙掌齊做,然後是五指撐地,再然後是兩指撐地,到最後,一隻手背在身後,單手撐地……一下,兩下,三下……他雙臂肌肉賁起,四肢勾畫出一種健旺的美。
牆壁上的鬧鐘,滴答滴答作響。
“咦,天如何已經亮了?”易飛揚看了看窗戶,隻見本來烏黑的窗戶上,一縷明麗的陽光從窗戶外射了出去。本來不知不覺,他已經寫足了一夜。
大街上。
“甚麼稿子?”
易飛揚給他一記暴栗,“好的不靈壞的靈。你就不能說些吉利的?”
易飛揚:“寄稿子去!”
瘦子睡覺的姿勢很風騷,大臉貼在枕頭上,口水橫流,肥~臀高翹,還時不時撓撓本身的屁股蛋子。
瘦子看看冰箱內的幾顆“剩蛋”。
“騙鬼吧,看了書就能寫?那全天下的人就都成作家了!”
剛出門,印度佬就攔住他:“喂,老兄,你看到誰偷了我的咖哩雞嗎?”
“不是你剛纔用力太重,是你一貫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練這麼好有甚麼用?又不能當飯吃,相反,練得越勤,肚子餓的越快,比如我……”
易飛揚不等瘦子詰問,就出了房門。
吃飽喝足今後,易飛揚甩開衣服,行動蕭灑帥氣地對著鏡子穿上本身收藏的西裝,這套西裝是他花十美圓從地攤上買來的,固然不是甚麼名牌貨,但是穿在他身上卻顯得格外精力。
“哎呦,我的媽呀!”瘦子揉著腦袋,“這已經是第十次了!我的腦袋再也經不起你拳頭的磨練!”
“你看甚麼呢?”
“好睏啊,公然,創作不是一件簡樸的事兒。”易飛揚有些開端佩服那些創作大神們了,像本身如許,腦海中已經有了很詳確的故事情節,寫起小說來還這麼辛苦勞累,那些隻是構思了綱領的作家們,卻需求不竭地點竄再點竄。說實話,他們真得是天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