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a笑著錘了teddy一拳,抱怨他是藍顏禍水,把我們彩琳都帶的跑偏了。Teddy大喊冤枉,樸春三人倒在沙發上笑的不能自已,鬨得彩琳成了紅臉,到處追著調笑她的幾小我打。
“oh,oma,請不要如許好嗎?我想我已經長大了,我不愛公主裙更愛牛仔褲,我不想彈鋼琴,我更愛去玩滑板......”
Bigbang五人在紐約籌辦2009年天下巡迴演唱會的第一站,cola在這裡陪了他們幾天,固然她臨時冇有出新專輯的籌算,但是也不能每天都無所事事的呆在紐約,以是就導致她不是去探bigbang的班,就是和她在紐約的一眾老友集會。
彩琳帶點電音感的聲線把這一小段rap唸的妙趣橫生,在中間的敏智keke的笑,冇想到cola還記得本身對她抱怨媽媽總想把她養成一個淑女的模樣,並且還寫了一首歌。
也不曉得是因為權誌龍的要求還是韓國電視轉播的限定,那天cola真的是包的嚴嚴實實,長袖的小號衣,腿上是紅色的斑紋編織絲襪,腳上還套了一雙花邊紅色短襪,一雙棕色的娃娃高跟鞋。分歧的氣勢搭在她身上卻非常的調和,為了共同她的衣服,陪她走紅地毯的bigbang也是一身改進版的複古休閒西裝,完整連絡了幾人的特性,在紅地毯搶足了風頭。
錄完音以後,teddy第一個鼓掌,CL衝出來就抱住了cola,然後衝動的轉過身想去抱teddy,才反應過來,笑著不美意義的悄悄抱了一下。
就是因為彩琳的聲線太具有特性了,因而現在cola如何聽都感覺不對。
在YG的一年中,cola早就和2ne1的成員們打成一片,特彆是敏智,讓cola喜好的不得了,本來兩小我的年齡就差很多,並且敏智也像她一樣小小年紀就踏進這個圈子,大成還開打趣不如讓敏智做他mm算了,因而cola就多了一個女兒。
“現在大抵收錄了幾首歌了?”cola站到teddy的中間問著。
“彩琳啊,我寫一段rap,你唱一下。”cola抓過身邊的紙,寫下了本身前幾天給敏智寫的歌。
每次都弄得權誌龍大喊不滿,本身還向來冇有吃過cola的包飯呢。隻是這個時候普通都會被cola瞪一眼——本身包去。以是找個太酷的女朋友一點也不好啊,不過受虐狂權誌龍卻甘之如飴。
“那腿呢?腿上也有紋身啊~~”權誌龍從前麵抱住cola,賴在她身上不肯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