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城,街頭,一個約莫二十多歲的身材肥胖的男人落寞的走在街頭,申請悵惘,不曉得在想些甚麼。
這是宋鐘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吃過最好吃的飯。
時候不長,四分鐘擺佈電腦就被送到了宋鐘的辦公室。
五歲的時候就能本身看書的宋鐘真的很聰明,如果不是他爸爸早早的過世,宋鐘不會冇有上學,也就不會被騙到韓國。
但是統統都冇有如果,宋鐘曉得本身既然來到了韓國就要想方設法的活下去。
“我表弟說今後賺大錢了不會忘了我的。哈哈哈哈。”秦朗回身扭頭對著身後的部下說道。
“給我翻開阿誰叫做“我們結婚了的節目。”
宋鐘見少女走後,趕快將手絹視若珍寶的折起來放進懷裡,然後冇有剝皮就吞嚥起了紅薯。
秦朗至今忘不掉那天阿誰笑著說要酬謝本身卻一下子砍掉了本身右臂模樣。
不會說韓國話的宋鐘不曉得少女是甚麼意義,這是他來韓國二十天來第一個和本身說話的人。
宋鐘也冇理睬它們,冷著臉就負手走進了辦公室。
“阿加西給你這個。”少女又遞了遞手中的紅薯。
他在船上暗無天日的戴了一天,來到了韓國。
宋鐘也不曉得大表哥為甚麼發笑,也隻能撓著頭嘿嘿嘿的傻笑起來。
然後一個弱弱的聽起來就讓人帶有三分顧恤的女聲傳進宋鐘的耳邊。
“秦朗,你說請這個少女期間的徐賢來給我們公司代言如何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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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日是在故鄉的最後一天,明日應當能夠規複每天一章的註釋更新了,本日還是貼吧文,勿怪,實在我也想寫註釋的………
此時宋鐘不曉得韓元到底有多值錢,純真的宋鐘一臉感激的看著本身的大表哥。
宋鐘就坐在一個小馬紮上,冷峻的臉麵無神采的賞識著上麵的車水馬龍。
宋鐘冷著臉對著李智友說道。
他叫宋鐘,這是他來到漢城的第十天,他已經三天冇有用飯了。
“大表哥你放心,等我賺到錢了我不會忘了你的。”宋鐘一臉果斷的看著大表哥。
“社長早上好。”無數的男女不管胖瘦強健標緻醜見到宋鐘都是恭敬的打號召。
宋鐘用十年的時候在這個本來叫做漢城現在改名為首爾的都會混出了花樣。
“打電話讓後勤部籌辦一百台電腦送到門口。”
“也是,現在的我不是當初阿誰山村裡的宋鐘了,戔戔一個s@m………”話到一半宋鐘停了下來扭頭對著秦朗說道:“去將阿誰叫做鄭榮和的男的質料給我查出來,我要最詳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