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秋下的春色_第73章 憤然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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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莫盈可怔住了。

依龐鳳剛看來,如果某些人在位卻不謀其職,那麼他們就應當被更調崗亭。他們手中把握著群眾付與的權力,卻將其濫用或華侈,實在是不成諒解。

“是反麵所謂的「乾管分離」相沖突呀?”

“但是,冇有證據的混鬨是徒勞的,激進了,必是跑偏的成果。”

龐鳳剛偶然候真替那些住戶感到不值。他們的心態是多麼純真啊,隻要有人說有好處,他們就會堅信不疑,這類行動既老練又好笑。

“那厥後如何樣了呢?”

““我現在已經有了新的事情崗亭,帶領必定不會再讓我持續做羈繫了。並且我本身也決定要退出這個項目,公司方麵也是一樣的意義。畢竟我不成能既想要保住現有的職位,又想要持續羈繫阿誰項目,這就像吃著碗裡的,還想著鍋裡的一樣,實在不太合適。但是,時候一每天疇昔,阿誰項目卻一向冇有找到或者任選到一個合適的人來代替我的位置。”

“還用說嗎,有點欺負人了!”

他感覺,隻如果合適規定、能夠站住腳根的事情,又有何不敢批準的?如果連這點底氣都冇有,那才真是好笑至極!

但同時,他本身也墮入了彷徨當中。一件本該是很簡樸的事情,竟然變得如此盤曲和龐大。有關職能部分為了迴避任務,完整不顧及本身職能的束縛性,挑選不作為,將當局付與的權力當作兒戲,實在令人可悲可歎!

“就為這個你才遠走高飛了?”

“你絕對想不到帶領最後找了誰來賣力這件事,真的完整出乎我的料想。本來,帶領竟然指派了北站項目做2、5號樓的承包人董宇坤兼任項目部賣力人!聽到這個動靜的時候,我感覺實在太風趣了,乃至有些不成思議。”

但是,這還不是故事的閉幕。

每小我都應當明白一個事理:小我的誌願和行動必須建立在法律和品德的框架內。如果有人用心混鬨,乃至粉碎社會調和穩定的環境,那就已經冒犯了法律底線,如許簡樸的事理莫非他們都不懂嗎?

“我接了勞務公司的事情,固然陌生,但做得也很有特性,獲得了帶領的承認,而我分開的底子啟事並不是表情不好,而是對將來不抱有信心而至。按和尚的說法,我已看破塵凡了,我不想再操阿誰凡心,也不想再煩心,隻想多掙點錢,留個背工,以安度暮年。你說我的這個取向不算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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