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新傳_第二百零六章 董卓的過去(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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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內容開端-->初到洛陽時,董卓部下固然也集結了一批親信親信,但是,要在龐大的中心官僚體係中縱橫捭闔,單靠這些人是遠遠不敷的。何況當時朝中很多有必然權勢和影響的官僚,底子就不平董卓。對此,董卓在玩弄權謀的過程中,暗中培養虎倀,廣為采集親信,用拉攏、引誘、架空等手腕打擊和讒諂統統於己倒黴的權勢和個人。封侯後,董卓死力拉攏司徒黃琬,司空楊彪。三人在朝中拉幫結派,沆瀣一氣,汲引和拔擢已被貶斥的陳蕃、竇武等人。董卓不但全數規複陳蕃等人之前的爵位,還擢升他們的子孫,以使他們世世代代為己所用。

董卓掌權後,國度軌製朝令夕改,幾次無常,嚴峻停滯了全部國度政權機器的普通運轉。此中,他公佈的法律科罰尤其混亂無度,不成體統:對淺顯老百姓常常實施酷刑酷法,而對親信家屬,則違法不究,統統都取決於董卓小我的意誌。董卓專門指牌照隸校尉劉器登記所謂“為子不孝,為臣不忠,為吏不清,為弟不順”的臣民,凡是冊上馳名者,都應正法,財產充公。不久,全部社會便民怨沸騰,冤獄各處。

殘暴不仁倒行逆施

全部洛陽城狼籍不堪,在董卓肆意踩踏粉碎下,已是千瘡百孔,滿目瘡夷。曹操對此悲忿不已,他寫了一首詩《薤露行》,予以調侃:賊臣持國柄,殺主死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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