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騎軍騎術的大幅進步,這首要得益於雙邊馬鐙的全軍裝備。通過馬鐙,馬隊能夠輕鬆在馬背上保持均衡,從而空出雙手停止騎射。
“如果騎戰,我不是他!如果步戰,百餘回合以內,難分勝負。”
何鹹往回撤,賈詡則派出了一萬飛騎軍上前策應。太史慈一馬搶先,一萬輕騎緊隨厥後。
“唔!“典韋點點頭,”如果必然要分出勝負,唯有以命換命,同歸於儘。他的槍太快,我防不住。我的戟太重,他也防不住。”
第一箭矢箭矢落下,鮮血四濺,慘叫聲四起,人仰馬翻,兩邊的喪失都不小。
太史慈一杆無回槍,不曉得挑落了多少鮮卑馬隊。待麵前再無反對的敵騎以後,回身一看,一萬飛騎軍喪失了有三分之一擺佈。再看對方,鮮卑馬隊也不過好,喪失比飛騎軍另有慘痛,兩軍過後的疆場之上,烏泱泱躺滿了死傷的兵士和無助的戰馬。
大戰,就如許發作了!
飛騎軍是百戰精銳,跟從大將軍何鹹從東殺到西,從南殺到北。擊敗過的強軍有董卓的西涼鐵騎,丘力居的烏桓精銳,曹操的豺狼騎,呂布的飛熊軍,袁紹的大戟士等等,勝利和光榮鑄就了飛騎軍不敗的威名。滅亡,對於他們而言向來都不是題目,他們的眼中自有對勝利的固執和巴望。
“莫非吾之惡來也冇有信心敵過南陽小兒嗎?”曹操反問。
何鹹輕磕照夜白玉獅子馬,從馬腹之下取出本身的霸王槍。自被封為大將軍以後,何鹹彷彿就冇有再在疆場上廝殺過。一身的技藝隻能在校場之上發揮。但是,他的百鳥朝鳳槍法但是疆場交戰的不二利器,見不著血的利器,又算得上哪門子利器?
隻一招,何鹹手中的霸王槍尖便挑碎了軻羅侯的喉嚨。無數人盯著看何鹹殺人,但冇有人看清楚何鹹究竟是如何殺人的。霸王槍太快了,快得連殘影都令人捕獲不到。
騎射,是輕騎對戰的第一件利器!鮮卑人作為草原上的民族,控馬才氣遍及要高於漢人。但令他們吃驚的是,對方漢騎的騎術涓滴不亞於他們。用腿控馬,騰出雙手彎弓搭箭一氣嗬成,漢騎幾近與他們同時完成。
曹操安撫典韋道:“惡來放心!此戰乃國戰,不是分小我勇武的時候。”
“典韋不怕!何鹹若來,典韋自當以命換命,保住主公!”
兩邊打擊的速率都很快,冇有第三波箭矢,兩邊就交兵在了一起。鮮卑人喜好用刀,飛騎軍喜好用槍。刀有刀的好處,馬隊能夠單手持握。雙馬交叉之時,根基不消發力,操縱戰馬的速率便能夠殺傷仇敵。飛騎軍喜好用槍,因為他們的主將張遼,副將太史慈都是用槍的妙手。槍的好處在於尺寸。正所謂“一寸長一分強”,長槍比擬於刀進犯範圍更遠。而飛騎軍用槍,喜好用刺。馬未至,槍先到。如毒蛇出洞,一刺一回,潔淨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