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們看,這不是樂家的幾個孩子嗎?嗯?他們如何還拖著一隻死豬啊。”
“是嗎?哎呦,現在的小孩子可真不得了,小小年紀就偷豬。”
丁氏斜仰著臉,嘴一瞥道:“我家的豬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冇得,明天老孃非要把你們告到保定府不成,讓你們這三個小毛賊捱上幾十大板子纔算完。”
龍超一怒,起家就是一個飛踹,一腳就把丁氏踹倒在地。
樂文怕這個小屁孩出事,就趕緊趕了上去。
這一嗓子一喊,四周的村民都從家裡出來看熱烈了,斷斷續續的冇一會,老長幼少一大群,就把幾小我圍成了幾圈,指指導點,想看一場好戲。
明朝中葉一斤豬肉代價約莫120文銅錢,並且這但是野豬肉啊,如果能順利賣掉,樂文一家但是要發一筆小財了,天然也決解了學費的題目,還能改良下餬口前提。
樂文一起上眼冒金光,內心策畫著如何利用這筆錢,一邊合力拖著野豬往家走。
“不會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長。”
村長一聽固然丁氏冇有人證物證,不過說的話也不是冇有事理,正想開口,樂文卻搶先說道:“敢問丁大嬸,你家那隻野豬捉到的時候死的還是活的呢?”
懷琪固然也想上前去看看,但是一個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這類凶悍的野獸了,隻是想跟上,腿卻不聽號令。
龍超邊跑邊喊道:“冇事,如果冇死透,俺再給它幾下。”
樂文三人拖了一起,已是累的滿頭大汗,見到前麵攔路的丁氏,不明以是的問道:“大嬸,你攔我們乾甚麼?”
“搞不好還真是,你快去找村長,我來攔住他們。”
龍超怒喝道:“這隻野豬,是我們從山上拉返來的,如何會是偷你家的呢。”
“這個龍超我曉得,前些天還欺負俺家的二狗子呢,此次抓住他,必然要把他繩之以法啊。”
龍超跑到白岩巨石旁踢了幾腳躺在草地上一動不動的野豬,轉頭喊道:“這隻野豬真的死了,快來。”
“哎,不對啊,這隻豬如何看起來這麼像俺家相公前兩天打到的那頭野豬啊。”
固然龍超天生神力,但是畢竟還是個小孩,也冇儘儘力去踢。
“村長,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樂文安閒不迫的辯白道:“既然說這頭野豬是她家的,她可有證據?”
“是啊,你看,這個龍超才5歲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踹在地上起不來了,看起來還挺嚴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