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1頁/共6頁]
#16『至』字衍,據淩瀛初本、迂評本刪。
#15『不』字脫,據淩瀛初本、迂評本補。
製分
#19『也』字脫,據淩瀛初本、迂評本補。
#8諸本皆有『而』字,據補。
#4『平』當作『上』,據張鼎文字及顧廣圻校改。
#1『夭』藏本誤為『天』,據陳奇猷本改。
夫民之性,惡勞而樂佚,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而賞刑#17不可於天下者必塞。故欲舉大功而難努力者,大功不成幾而舉也。欲治其法而難變其故者,民亂不成幾而治也。故治民無常,唯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故民樸而禁之以名則治,世知維之以刑則從。時移而治不易者亂,能治眾而禁穩定者削。故賢人之治民也#18,法與時移而禁與能變。
#6『大下』顯係『太下』之誤,依文例當改。
#17『而』字誤衍,當刪。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數不任人。是以有術之國,不消譽則毋適,境內必治,任數也。亡國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任人而無數也。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數也。故有術之國,去言而任法。凡畸功之循約者難#20知,過刑之於言者難見也,是以刑賞惑乎貳。所謂循約難知者,奸功也。臣過之難見者,失根也。循理不見虛功,度情詭乎奸根,則二者安得無兩失也?是以虛士立名於內,而談者為略於外,故愚怯勇慧相連而以虛道屬俗而容乎世,故其法不消,而冊罰不加乎戮人。如此,則刑賞安得不容其貳?故實#21有所至,而理失其量。量之失,不法使然也,法定而任慧也。釋法而任慧者,則受事者安得其務?務不與事相得,則法安得無失,而刑安得無煩?是以獎懲擾亂,邦道差誤,刑賞之不分白也。
記曰:舜見瞽叟,其容造焉。造,愁貌也。孔子曰:當是時也,危哉。天下岌岌,有道者,父固不得而子,君固不得而臣也。臣曰: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順之道。但是有道者,進不得為臣主,退不得為父子邪?父之以是欲有賢子者,家貧則富之,父苦則樂之。君之以是欲有賢臣者,國亂則治之,主卑則尊之。今有賢子而不為父,則父之處家也苦。有賢臣而不為君,則君之處位也危。但是父有賢子,君有賢臣,適足覺得害耳,豈得利焉哉!所謂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親,今舜以賢取君之國,而湯、武以義放弑其君,此皆以賢而危主者也,而天下賢之。古之烈土,進不臣君,退不為家,是進則非其,退則非其親者也。且夫進不臣君,退不為家,亂世絕嗣之道也。是故賢堯、舜、湯、武而是義士,天下之亂術也。瞽叟為舜放之,象為舜弟而殺之,放父殺弟,不成謂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成謂義?仁義無有,不成謂明。詩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信若詩之言也,是舜出則臣其君,入則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故義士內不為家,亂世絕嗣。而外矯於君,朽骨爛肉,施於地盤,流於川穀,不避蹈水火,使天下從而效之,是天下徧死而願夭#1也,此皆釋世而不治是也。世之所為義士者,離#2眾獨行,取異於人,為澹泊之學而理恍忽之言。臣覺得,澹泊,無用之教也,恍忽,冇法之言也。言出於冇法,教出於無用者,天下以之察。臣覺得人生必事君養親,不成以澹泊。之人必以談吐忠信神通,談吐忠信神通不成以恍忽。恍忽之言,澹泊之學,天下之惑術也。孝子之事父也,非競取父之家也。忠臣之事君也,非競取君之國也。夫為人子而常譽彆人之親曰:某子之親,夜寢夙起,強力生財以養子孫臣妾。是謗誹其親者也。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願之,誹謗其君者也。非其親者知謂之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賢之,此以是亂也。故交臣毋稱堯、舜之賢,毋譽湯、武之伐,毋言義士之高,極力守法,用心於事主者為忠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