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初期,冇有大量的常備軍,那兵戈的時候如何辦?兵戈的時候,把那些農戶武裝起來,讓他們上陣去打,就這麼辦。所覺得了能使農戶們快速的、敏捷的調集起來,唐初統治者在天下範圍內,設置了幾百個軍府,這些軍府的名字,叫折衝府,相稱於現在的武裝部征兵辦,那麼一旦戰役來了,或者防衛的任務來了,本地折衝府就該收回號令了,號令本地農戶,武裝起來,籌辦解纜,當時唐朝統共有六百三十四個折衝府,而這些個折衝府,又分為三類,一千二百報酬上府,一千報酬中府,八百報酬下府,這些軍府所征的兵,就叫府兵,這些個府兵平時都是農戶,首要任務:種地,國度給你地步,甚麼永業田、口分田,給你這個,你種桑種麻蒔植穀物,一旦到了兵戈的時候,你扔下鋤頭就得跟我上陣,那麼這些人平時都是農戶,兵戈的時候他扔下鋤頭了,誰給他發設備呢?
出征的時候誰帶兵呢?可不是折衝府的將軍帶兵,他也就相稱於一個征兵辦公室主任,他冇這個權力帶兵,當然也冇這個才氣帶兵,那麼誰帶兵呢?朝廷派誰帶兵,誰就去帶兵,比如李世民派李靖做總管,去討伐突厥,那就是李靖去帶兵,但是李靖決不能說大模大樣跑到折衝府,說你把兵給我吧,那人家折衝府的將領絕對不給,得如何辦人家纔給你兵呢?就像現在一樣,你得有手續,有憑據。你比如說李靖,他要帶兵去兵戈,起首就要去兵部,得兵部給了你領軍的證明,你才氣領軍,這個證明,在唐朝叫做“魚符”,那麼李靖拿著魚符,直奔折衝府,說我方法兵,折衝府和本地的刺史要查抄這個兵符,查抄以後冇題目,纔給你兵,但如果說,這個戰事非常大,比如滅突厥的戰役,滅吐穀渾的戰役,那麼折衝府的賣力人,你也要跟著一起去,如果戰役的範圍不大,那麼就是果毅都尉,也就是幫手去,戰役範圍再小一些,那就是果毅都尉的部屬再去,以此類推。
接下來,就是戰役東西了,戰役東西是如許的,每五十小我,帶一個火瓚(火字旁),這類東西,是一種短矛,兵戈的時候,在上麵纏上布,澆上油,點著了往仇敵那邊扔,專門燒仇敵的,然後是胸馬繩一套,馬籠頭、腳蹬子三套,這是每五十小我要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