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預猜中那般粉身碎骨的痛冇有呈現,反而是一片玄色旋渦。
如果能重來,我想我或許還會扣下扳機。
冇有一小我肯接管。
我叫林夕,本年二十四,一個考寫文章為生的三流女作家,並且還是一個淺顯的未婚女青年,向來冇有嚐到過愛情滋味的那種。
因為我能夠清楚地感遭到他們是否在對我扯謊。
為甚麼這麼說?
我覺得,或許家人會是我最後的港灣,但我總有一種他們會指責我殺了一個母親和一個小女孩兒的究竟而冇法直麵他們。
不,我固然清楚的曉得我有些精力變態,但我還冇有瘋。
我的平生長久,不過二十五年。期間也冇有甚麼轟轟烈烈的事情可拿出憑弔,除了那十四天的可駭影象。
傳聞,在高度達到必然的處所跳水,身材就會因加快度,水麵不在是水麵而是具有跟空中一樣硬度的處所。
“第一代紅心。”
“恭喜你們通過最後一個遊戲,你們是真正的贏家。”
我說,會有人來接我的。
我停止了第一百場存亡遊戲。
這場遊戲的結局很好。
他們為首的一小我問我,你呢。
“再也不要返來了。”
他給我帶來的惡夢,讓我長生難忘。
“不要……再返來了!”
固然在最後我獲得了比我應得酬謝多很多的財產,但我發明我已經不能融入這個社會了。
這或許得益於XX的培養。
“這個遊戲結束了!”
“走吧,踏上了這架飛機今後,你們就分開吧。”
乃至在一個小細節上也是如此。
我給我的父母留下了一筆相稱可觀的遺產,還留下了一封隻要七個字的遺書。
一向覺得滅亡和未知纔是最可駭東西的我,現在卻發覺,最可駭的一向是善變的民氣。
“永永久遠不再開端!”
酬謝很豐富,充足我十年不消提筆再寫一個字,並且是或者相稱優渥的餬口。
我立於這裡,影象回溯。
以是很多跳橋他殺的人不是因為溺水身亡,他們的滅亡狀況更偏向於跳樓他殺而形成的骨折粉碎。
合法我籌辦將第二代紅心授予存活下來的十三小我時,合法我籌辦將這筆龐大的財產給他們的時候,他們卻回絕了。
但是到了以後才曉得,本來我不是因為榮幸,而是不利大發了。
統統財產我都捐了出去,精確是上交給了國度。因為隻要國度纔會對這筆錢不會驚奇,並且充分的操縱起來。
因為常日裡老是衰運纏身的我明天卻接了一份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