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是用“阿修羅”這個名字,是因為秦宇十二歲畢業時最後一次跟澤法過招,澤法想看看秦宇的儘力,因而使出了儘力。
這可不是一加一即是二簡樸算術!
秦宇內心本來就很窩火,差一點點擊殺黃猿不說,還被奇特的八卦陣給反殺了。醒過來以後變回七歲,霸氣、六式、道力全數大幅度發展,身上技術點幾近清零。
淺顯的指槍是一根指頭並且隻用食指的,但秦宇的指槍分歧,他是用食指中指兩根指頭,像點穴一樣。
鐵籠中的少年瞳孔一縮,完整不能瞭解秦宇為甚麼會俄然消逝。
茂斯見秦宇不躲也愣了一下,不過他隨後就“哈哈”大笑。
本來他站在路邊,隻是獵奇這犀牛究竟是甚麼植物,畢竟赤紅色的犀牛他還是第一次見。
本來緩慢奔馳的烈火犀牛有力的癱軟,“霹雷”一聲顛仆在地,如同失控的火車,在慣性的感化下滑動了好幾米才停下,龐大的身軀與空中碰擦收回“霹雷隆”的聲音,揚起很多灰塵。
找到了!找到了!本來上古傳說真的不是哄人的!不依托任何東西,人體也能具有很強的戰役力!
這是將“指槍”和“武裝色霸氣”組分解的絕技。
鐵籠中冷酷少年的表情卻恰好與兵士們相反,他固然還是擺著一副麵癱臉,可雙目中卻閃動出衝動地目光。
“笨拙的小雜種啊!我的禦獸但是火係二階禦獸烈火犀牛啊!就算不利用禦獸技,一腳也能把你踩死!本來我還想你如果見機的躲開,我就開槍射殺你留你個全屍,成果你竟然如許不知死,那就彆怪我強大的烈火犀……”
茂斯的話戛但是止,張著的嘴巴,驚奇的瞪大了眼睛,秦宇站立俄然激騰飛揚的灰塵,秦宇高聳的消逝了,好像幽靈。
莫非這個小孩是天神嗎?
茂斯和統統兵士們都傻了,他們張著大嘴,將近脫臼了。
一個七歲的人類!在不動用魂印和陣法的前提下,一指頭戳死一頭烈火犀牛?!
“指槍・一陽指。”
秦宇一臉淡然的盯著烈火犀牛,眼神安靜得像是清幽的潭水。
畢竟戳死一頭牛另有點能夠,戳死一頭禦獸也駭人聽聞了!
EXM?
兵士揮動皮鞭,抽擊烈火犀牛的屁股。
茂斯眼角暴露嘲笑,大聲衝秦宇吼怒道
兵士們也張大了嘴巴,秦宇的消逝讓他們想到了各種毛骨悚然的傳說,是有關這個叢林的可駭傳說。
在烈火犀牛眼中,它隻要用力往前衝,用腳用力踩,它就是無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