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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他宿世,也隻不過是一個淺顯到不能再淺顯的上班族,戴著金絲眼鏡,穿戴黑皮鞋,一手咖啡一手公文包,每天去擠擁堵不堪的地鐵,過著朝九晚五的有趣餬口,誠懇本分,遵紀守法,定時征稅,生射中所經曆過的最“驚險刺激”的事,也不過就是辦公室裡小打小鬨的勾心鬥角,而就是如許的他,又如何能想到他現在麵對的並不是任何一個他所覺得的和他環境不異的“淺顯”人?殺手,如許一個利用頻次並不算低的詞語,不管宿世還是此生,對於他這類一向餬口在陽光上麵的人來講,都仍舊是隻存在於電影小說裡的“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