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姓竊明_第3章 《大明律》任我玩弄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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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廷揚聽了兒子的話,感覺還是有些操切了。

洪武本律才三十卷,弘治年間的《問刑條例》又加了二十多卷,嘉靖、萬曆兩代又各加三十多卷,合起來就足足一百二十捲了。

剩下的題目,隻是如何設想詳細案情。

肯定了軌製以後,下一個題目就是肯定履行軌製的單位。

但是,碰到疑問案件,處所上審判了以後、感覺有代表意義的,實際上仍然應當上報。省級的提刑按察使乃至中心的刑部複覈以後,如果以為有推行代價,就會下發其他處所“學習榜樣案例”,完美對法律條則的瞭解。

沈樹人靠在紅木太師椅上,用筆桿子揉了揉太陽穴:“那就再弄一套……那種規定朝廷各衙門職責範圍的文書來。”

這話倒是提示了沈樹人,他立即心生一念:“父親,既然我已籌算另辟門路去南京,對鄭家這邊,也該先做些鋪墊,以安其心。

以是,不管案子多龐大,最後都是南京刑部管。

看來父親給他新選的主子,都是家裡當真培養過的,起碼讀過書。

沈樹人隻幸虧書裡夾個書簽,起家跟著侍女穿過三進院子、繞過一座有太湖石的水池花圃,來到用飯的處所。

“可貴你也想到這個題目了,為父實在早就刺探過了——鄭家剛上門時,我便將計就計反問摸索:‘如果大師都挑選裝病辭學,不免過於偶合,怕於事無補’。

沈樹人不置可否。

沈福回身就走,沈樹人則悄悄檢驗:本身對明朝法律的熟諳,竟然還不如一個主子,竟誤覺得《大明律》隻是刑法。

這個關頭點,也是沈樹人上午讀大明律時,纔剛想明白的:

固然還冇找到終究處理計劃,但思路又往前拱了一步:

“固然實打實的犯法不成行,但如果研討一下《大明律》,經心設想案情,找點違法性阻卻事由,近似於‘見義勇為/合法防衛’,結果會如何呢?

不過半個時候,他就把綱目梳理了一遍,順帶搞清楚了幾個用獲得的關頭題目。

不一會兒,沈福就連續把《大明律》找來了,前後足有上百卷,看得沈樹人一陣頭大,但也隻能硬上了。

畢竟《紅樓夢》上這個段子著名度太高,語文課都教過,他這類學霸當然熟得不能再熟。恰好他現在的人設,也跟薛蟠那種钜富惡少太類似了,並且一樣是要去南京。

鄭家為了穩住局麵,還真是下本錢。

妥了。

其次,犯法這類事情,真要落下案底,還如何入國子監啊。薛蟠那是打動冇過腦筋,本身是謀定而後動,當然要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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