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她早出晚歸,初時冇有船,隻能靠潛入水捕魚,厥後漸漸賺夠錢,買了一條陳舊的老船,成了她的捕魚首要東西。
以她鳧水的才氣,即便不捕魚,在河底挖出各種貝殼,珍珠貴重,也能贍養她和梨花。
但究竟上,在林素芳心中,是梨花從泥潭救她出來。
爹在看到她身後揹著的行李刹時暴怒,從牆角拿長棍,就朝她身上打去。
她不躲,是因為體內流淌著他的血脈,並且在孃親冇死之前,也是他外出捕魚,支撐了這一個家。
能夠說,爹能另娶到一個老婆,所花的聘禮,是靠著林素芳捕魚賺的錢。
在母親身後,林素芳便深陷慚愧與痛苦當中。
但她做到了。
林素芳站在岸邊,平高山看著這一幕,隨即頭也不回分開。
這些總要了償。
直到河麵不再有氣泡浮出,寨民們才分開。
林素芳在他惱羞成怒地找了把殺魚刀,就要砍過來時躲開,抬腳把他踹倒進河裡。
身上受了傷,棍子劈叉,刺破了她的皮肉,有血從手臂、肩背排泄來,她習覺得常地做了個簡樸的包紮。
將舊船停在村寨外,她潛水來到和梨花商定的處所。
林素芳躊躇的啟事,是她的爹。
在她清算完東西,走削髮門時,劈麵撞到喝醉酒回家的爹。
成果倒是令人絕望的。
林素芳想到水葬的母親,便決定,等賺夠了錢,將母親的墓遷到她住的處所。
梨花不肯分開。
爹也冇有那麼喜好孃親,孃親歸天,他活力,也是因為他花聘禮好不輕易娶個老婆就這麼冇了,氣他那些打水漂的聘禮罷了。
像他這般的人,村寨有很多。
在孃親走後,爹就不再管她的死活,她睡覺的處所比狗窩都要小,她靠捕魚為生,皮膚曬得烏黑,手掌長滿繭子,和魚鱗痣……
她歸去清算行李。
“我是掃把星的話,為甚麼還要讓我留下?”
林素芳在家中的存在可有可無,繼母再如何架空她、或是偏袒親兒子,欺辱她,她也不甚在乎。
固然最後她的成果是跳河他殺,但起碼英勇過一次,冇有逆來順受。
“我早就看出來了你這掃把星要跑,我生你養你,你不留下來酬謝我,竟然敢走!我打死你,打死你就走不了了!”
正因為有梨花在,林素芳才重新愛上泅水。
林素芳實在能明白她的情意。
喝醉酒的人連泅水都不會了,方纔暴怒、滿臉戾氣的人掉入河裡,水冇過他的鼻腔,帶來一絲明智,像落水狗般麵露痛苦,開端向她求救。
她放棄了最愛的泅水,對河水更是望而卻步,心存死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