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燼走到院中間,站在月色底下,很直接地說道:“我不是質疑你,我是反對你所做的統統。”
“朋友。”
“你曲解了。”
“如何,輸給我,不平氣麼?”
可惜,她的運氣太差了。
太古期間執掌法獄的神獸,俄然現世,節製了一個罪人,設下一場滅亡遊戲,令六個逃脫了法律製裁的罪人,在死局中醜態儘現、博命求生。
女人並不在乎他所說的那位朋友是誰,一臉得逞地嘲笑道:“那麼,你現在還感覺我做錯了嗎?
女人對勁地點點頭,冇等她開口,卻聽林燼一聲感喟。
“為甚麼?嗬~”女人嘲笑道:“當今律法,縫隙百出。呈堂證供,必須有甚麼完整的證據鏈,缺了一樣,就幾近冇有打贏官司的但願。
林燼沉默了。
停頓了半晌,女人又問:“實在,就算帕那莎固執地活下來,並告密焜功漢和頌恩,終究會是甚麼樣的成果,你想過嗎?”
偌大的黑影緩緩站立而起,彷彿是被他惹毛了。
我要這兩人身敗名裂,要他們對本身做過的事,支出百倍、千倍的代價。”
比方,帕那莎腳踩兩隻船,一邊捨不得小鮮肉男友,一邊想用身材與傳授互換保研之類的好處。但成果船翻了、房塌了,女人跳出來撕逼了。
“我有一個…”他想了想,該如何稱呼袁大記者。
以後,頌恩用這個物證與焜功漢傳授達成和談。
女人語氣不善,但林燼涓滴不懼。
略微沉吟了兩秒,林燼反問道:“想讓他們身敗名裂、落空統統,隻需求把他們對帕那莎做的事,公佈出來便能夠達成目標。
法庭會判一個空口無憑的淺顯女大門生勝訴,還是會信賴一名有社會職位、有錢請得起大牌狀師的傳授?
“反對?”女人目露銳光、語氣發冷道:“帕那莎,蘭實大學跳舞係門生。
她有個男朋友,名叫頌恩。愛情冇多久,頌恩就在一次生日宴上灌醉帕那莎,奪走了她的第一次。
林燼點頭道:“你既是人間法律者,又是代表樸重公允的太古神獸獬豸,竟然會做這類誘人互鬥至死、私設法場折磨罪人的事情,真是諷刺。”
固然始於相互操縱,但打仗到現在,袁沁對他的信賴,以及他對袁沁的體味,已經能用這兩個字為兩邊的乾係,做個明白定義了。
我,何錯之有?!”
畢竟,那不屬於陽間律法統領範圍。”
帕那莎被焜功漢強姦後又被對方打單,一時之間方寸大亂,她的第一反應就是向本身最密切的愛人求救。
為甚麼?你為甚麼要采取這麼極度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