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曉得連環殺人案,還真冇傳聞過連環他殺案,頓時來了興趣,問他案子詳情,他說,“第一樁他殺案,產生在玄月三十號,一個女白領,被同租的室友發明死在了廁所內裡,她是割腕他殺的。第二樁他殺案,產生在十月二號,一個高三的女孩,跑到本身住的那棟樓的樓頂,跳了下去。第三樁,產生在五號早晨,死者是一個酒吧女郎,她用啤酒服下一整瓶安眠藥,死在了酒吧的包廂內裡。”
我吃驚地說,“你叔叔是不是搞錯了?我哪會破甚麼案子啊!”
我無法地說,“既然任局長這麼看得起我,那我就不再推遲了,這個忙,我幫。你現在能夠奉告我,三樁他殺案之間,有甚麼聯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