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李警官顛末端多番的會商以後,周令戊獲得結案子目前的全數案宗,案宗內裡詳細的說道,受害人的女兒劉可兒(化名,下文均簡稱可兒)於××月×日下午十五點三非常鐘在少年宮放學後坐上了一輛201路公交車以後便失落了,法醫通過對胃中食品消化和排空程度以及膀胱內尿液兩的簡樸整合,加上對身後構造酶活性的判定開端估計滅亡時候是在××月××日下午四點半至五點半之間。
按照這一條,便能夠清楚的曉得很多東西,比如說凶手的目標就是想要對小可兒實施強姦;比如說凶手是一個戀童癖患者,再比如說凶手很有能夠好久之前就已經將目標放在了小可兒的身上。
“少爺,你過來看看。”在四周不斷的勘察著的七雄老眉頭舒展的號召周令戊疇昔,在他的手中握著一枚乾枯的樹葉。
周令戊握著現場人手一份的調查陳述,陳述上麵詳細的記錄道:
周令戊持續向下瀏覽,在著一份調查陳述上麵有很多的細節,幾近是以一個詳細的筆墨論述的體例將當天達到第一現場的環境記錄了下來。
“死者滅亡是是閃現仰躺式的身形,同時死者的裙子被拉到了臉部以上。……”
跋文當中說道:“死者的臉部被衣服所粉飾,如果犯法懷疑人想要達到強姦的目標並不需求決計的將衣物放到如許的一個位置,並且在慌亂當中,衣服隻需求達到既定的位置,能夠滿足凶手達到強姦的行動便可。我在翻閱了同類案件的很多質料以後發明,很多起熟人起案件案的案件現場也都是凶手用衣物將受害人的臉部遮住,以達到強姦的目標。以是我私以為,犯法懷疑人很有能夠和受害人熟諳。”
屍身已經被法醫部分帶回嘗試室停止闡發措置了,現在在周令戊和李警官等世人麵前的就是一個小小的人形土坑在浩繁樹葉的圍攏當中,這片地界相對於其他的處所來講寬廣的很多,從四周攔腰砍斷的的枝乾上能夠看得出,這個作案現場是被人決計製造出來的,也就是說凶手是蓄謀已久的想要對受害人采納行動。而有這類心智和耐煩的人必然是一個成年人。
周令戊聞言不由得一時語塞,這個題目他還真的不好答覆,因為旅客在案件當中屬於不肯定身分,冇有人會曉得旅客是否會在這個時候呈現並且發明凶手的犯法究竟。
因為在這裡發明瞭受害人屍身的原因,周遭百米的範圍以內都被拉起了鑒戒線,而因為植物園內裡死了人這個動靜的廣為傳播,現在到植物園內裡玩耍的旅客比擬之前也少了很多,以是底子不消擔憂會有誤闖出去的旅客這類變亂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