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究工夫不負故意人,他在彆墅的門口處發明瞭一組持續的血足跡,因為足跡的深度很淺,和台階之上鋪灑魯米諾試劑之前的模樣差不了多少,再加上當時辦案的刑警們全數是出的夜班,是以將這組持續的足跡忽視也是普通,再者說,這些足跡另有能夠是當時在現場的行動留下的也說不定呢?
周令戊對於萍蹤學的研討並未幾,但是他身邊的老法醫作為一個處置法醫職業多年的專業型人才,萍蹤學的研討已經成為了老法醫的幾項根基功之一。他連絡之前在台階上發明的足跡以及靠近門口的這一組血足跡得出了一個結論,那便是,凶手是一名身高在一米七零到一米七五之間,體格結實,雙腿呈嚴峻的“O”型腿,走路時雙腿微曲的人。
並且周令戊發明,凶手兩隻腳的外側腳掌的足跡清楚度要遠高於內腳掌的清楚度,如果僅僅是如許,這還不能讓周令戊感到奇特。最為令人感受奇特的是,外腳掌的印記在足中線向兩側偏疼三分之二處便消逝了,而內腳掌的陳跡底子冇有,隻要星星點點的小斑點。
他單獨一人在空曠的彆墅當中走動著,這裡曾經有過歡聲笑語,也有過哀思,但是現在這些都不首要了,因為這個屋子的仆人已經死了,另一個也已經和廢人冇甚麼兩樣了,對於這起案子,周令戊曉得,朱成不成能是凶手。最為較著的一個證據就是,血足跡的大小玉綴成的腳的大大小完整不符合,這個朱成的腳要比這些足跡大兩圈,如果你說這些足跡能夠是捏造的,那好,究竟要如何捏造才氣捏造出“O”型腿的結果呢?(未完待續。)
這是較著的奔馳的姿式,而後兩組則是腳後跟的印記清楚可見,但是前腳掌卻難以辯白得出,周令戊考慮,有能夠是凶手跑步到了門口想要刹住車,是以用後腳跟著地以減緩前行的趨勢。
周令戊以為,在這間屋子內裡不成能僅僅隻存在這一處足跡,是以他在這件諾大的彆墅內裡交來回回仔細心細的尋覓了一番。
周令戊按照足跡開端推斷,凶手的足弓應當為中等弓形,因為萍蹤的最窄處的弓內緣超出了窄弓形的範圍,但未超出萍蹤中間線到蹠內緣和後跟內緣公切線間隔的二分之一。
周令戊重視到,足跡的排布很混亂,看起來像是跑步前行的,這一組血足跡一共有五隻,間隔門口最遠,也就是前三隻足跡隻要半個足印,前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