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袁嶼記事兒開端,父親彷彿便已經是個酒鬼了,傳聞,阿誰醉酒後便破口痛罵他和母親的男人之前並不如許。
厥後,袁嶼便被村莊裡的人開端叫做索債鬼了。
倔強,是袁嶼獨一的抵當。
……
阿誰偏瘦的男孩兒拿臟兮兮的手背抹了把臉上的汗,便貼著袁嶼坐下來。
一點一點撕掉枇杷果金黃的果皮,遞給了身邊那握著拳頭做揍人狀的火伴一個,袁嶼吃了一個。
猝不及防的,袁嶼麵前便伸出來一雙手,手內心躺著兩個明晃晃的枇杷果兒。
帶著黃暈的落日垂垂的變成了染了紅的朝霞。
人的倔強,都是裝給人看的,說到底,也隻是十歲的孩子。
他能夠這麼呆坐一天。
這個年紀,雞嫌狗不愛的熊孩子說的便是他們。
厥後,母親便走了,去了哪兒,一樣冇人曉得。
這一年,袁嶼十歲,胡飛十歲,他們普通大……
詳細,袁嶼不清楚,誰也說不清楚。
那平頭孩子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呆了,然後哇哇大哭。
在一次喝醉了酒的夜晚,阿誰男人出錯跌入江中,就是麵前這片江。
“哈哈,我就曉得,走吧,餓死我了,去我家用飯吧,我讓我媽炒了雞子兒……”
他記得統統的事情,卻恰好對七歲那年的事情一無所知,就像被人平白抹去了這一年的影象一樣。
剛開端,袁嶼會哭的很短長。厥後,便學會了沉默,沉默的久了,受的打,吃的痛,都化成了眼中的麻痹和淡然。
咬了一口枇杷果,有孩子瞪著吵嘴清楚的大眼:“爺,我們水性好著呢!”
這些,他毫無印象,以是,他常常獵奇的去想,試圖去想起一些七歲那年所產生的事來,但終究倒是徒勞。
這些孩子曉得,彆的村莊裡的大人,對於戲水的事兒也管,可向來冇有像他們爹媽一樣管的近乎刻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