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讓她姐躺在床上對著阿誰小弟弟笑一下。
做姐姐的說:“這那邊是借的?這東西本來就是我們孃家祖上的寶貝,一向在她那邊放著,早幾天我拿了返來。如何說借的呢?她用得,我用不得?真是豈有此理!”
陳孀婦說:“姐夫,你來評評理,姐姐六天前在我那邊借走了東西,說好三天償還,現在都六七天了,還賴著不想償還。我過來要,她還和我吵架。……常言道,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第二天,陳孀婦一紙訴狀將她姐姐鄧大娥給告下了。
尤知府問陳孀婦:“來告者何人?”
陳孀婦的心完整冷了。她對姐再也不抱任何但願了。幸虧白灘府的尤知府是個清官,大師都說他會秉公法律的。
完事了,做姐姐的對陳孀婦說:“妹子,我跟你籌議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