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夜裡,她睡不著了,姐究竟是咋啦?竟然避而不見,莫非將這寶貝賴走不成?她越想越不對勁了。天剛發白,她就往姐家跑,此次,姐卻倒在家,還在睡呢。姐夫已起來了。
尤知府問:“所借的是啥物件?代價多少?”
尤知府問:“鄧大娥家住那邊?”
“這東西我正用著呢,你臨時不能拿走,如果你想,就讓你姐夫到你那兒住幾天。十天後這東西必然還你。”她姐姐厚著臉皮說。
二十1、陳孀婦告狀
姐夫說:“有借有還,人之常情,說好三天還,到時還不了,應及時打號召申明啟事,要求獲得諒解,拖而不還那是不對的。……”
陳孀婦說:“除了這個小弟弟,我啥都會同意的,你說吧!”
哎,真讓人犯難!事情就粘親帶故的難弄。這陳孀婦說:“那就三天,說好了,今後可彆拖泥帶水的嗬!”
姐夫聽他倆吵喧華鬨,怕落空了和藹,出去看看說:“一大早就如許吵個不斷,為啥事呢?”
“這般看來,你是不想還的囉?”陳孀婦問,她是抱著一線但願,但願姐會轉意轉意。但是,她錯了,她姐的答覆讓她從但願的顛峰跌落下來。她姐說:
陳孀婦顛末一夜的當真思慮,及有關的細節來龍去脈理了一遍。
山區的隆冬早上,清冷涼的,甜絲絲的,陽光從窗外透過窗欞傾瀉出去,灑在陳孀婦那張無助的臉上。窗外樹上知了在不斷地叫喊著,彷彿在訴說著人生的冷暖世態的炎涼。
這做姐的有點獵奇,就這破玩意玩了就離不開了,她不信這個邪。說:“用了這破玩意就離不開?我就不信!這東西如何玩,奉告我,我就不信了!”
陳孀婦說:“姐夫,你來評評理,姐姐六天前在我那邊借走了東西,說好三天償還,現在都六七天了,還賴著不想償還。我過來要,她還和我吵架。……常言道,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三天很快就疇昔了。到了第四天,陳孀婦覺得姐姐會送來的,但上午很快就疇昔了,她覺得姐上午有事纏身來不了,下午必然會來的……下午很快地也疇昔了,到入夜也不見姐的人影。
第二天,陳孀婦一紙訴狀將她姐姐鄧大娥給告下了。
“明白日,每天往你這裡跑也不好!那我就借三天,就三天,你再分歧意我可要活力了。”這做姐的又要擺出要活力的模樣。
到了這時,陳孀婦終究明白了,這個姐姐想把這“小弟弟”歸為己有。而世上的事還真有說不清話不明的事。固然她氣得翻斤鬥,連死的心都有了,但死了也於事無補。心想:“錯就錯在宿世未修,乃至於當代做了孀婦,也今後低人一等,你敢說這是自已相好給的嗎?不敢!不然‘不守婦道’這句話就會成為殺人厲器!這個姐姐也看準了這點,才明目張膽地把這寶貝歸為已有”,想到這裡,她真想大哭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