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忙將那把大刀子遞給他,說用這把更順手。他點點頭,單手握刀,冷冰臉對著狼群。
我咬咬牙,也將身上的狼皮甩開,驀地站了起來,叫道:“操,要死我們死在一起!”
我和山魈背靠背站在一起,他衝著內裡,我衝著內裡。
狼群還是接二連三衝了上來,山魈判定反擊,接連又殺了幾匹狼,有一匹狼被砍中了大腿,一瘸一拐地想跑,被我搶上去一步,用火把把狼毛給燎著了,那狼身上一片火,冒死往外跑,冇跑多遠,就在地上打起滾來。
我將火把謹慎夾在胳膊肘下,順手從地上撈起一把品相還不錯的長槍,試著拉緊了槍栓,瞄也冇瞄,朝著狼群就是一槍。
他淡然地說:“走一步,算一步吧!”
山魈掃了一眼,淡淡地說:“你冇裝彈匣。”
我打動了,紅著眼睛問他:“那你如何辦?”
我低吼了一聲,同時狠勁也上來了,不管狼如何抓我的肩膀,我橫下一條心,死死拽住狼的兩條後腿,讓它不能轉動。
我的行動像是激憤了狼群,一匹大狼嗷嗚一聲,朝著我狠狠撲了過來。山魈一把甩出那柄牛角短刀,刀子直接穿過狼身,將狼屍緊緊釘在了小廟的一根木頭柱子上。
我一下子鎮靜了:“操!我如何就冇想到呢?!對,對,我們有槍就能殺出一條血路,起碼比在這裡強!”
我咬咬牙,說:“不可,我得帶走她!”
狼群被山魈鎮住了,一時候又退了歸去,冷冷地看著我們。
狼群高凹凸低徊複著,顯得混亂無章,俄然間,狼群中呈現了一個嚴肅的聲音,聲音短促而果斷,像是一個大帶領在問話。
嚴格說,這類百式衝鋒槍真不是啥好貨品,比起同期間蘇聯產的波波沙衝鋒槍、美國芝加哥打字機(湯普森衝鋒槍),能被甩開幾條街。這類槍愛卡殼,還輕易誤射,傳聞在疆場上,死在這類衝鋒槍下的人,本身人比仇敵還多。
固然山魈很謹慎,四周的狼群還是發明瞭動靜,開端朝我們這邊堆積來。山魈有些嚴峻,說:“快走!你身上出血了,狼油味蓋不住了。”
山魈淡淡地說:“是狼王。”
山魈卻比我看得遠多了,說:“那邊有槍!我們拿到槍,就有能夠衝出去。”
山魈說:“來不及啦!”
兩人且戰且退,終究走過石橋,我用火把往地下一照,發明地下橫七豎八躺著十幾個日本兵,屍身早爛成了骨頭,有的槍也鏽得不成模樣了,有的槍看起來還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