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的答覆一如既往地令人不測:“如果我是凶手,花這麼大勁殺人藏屍,最後卻冇人曉得,不會感覺很迷惑嗎?”
接下來,表哥以他差人身份,對此案作出專業判定:
表哥給我一個提示――兩名入住旅店的英國旅客報稱,發明屍身前曾飲用旅店裡的水,感覺水有股“怪怪的甜味”。
她來回移步,終究在門外逗留,申明她已經肯定內裡有人。但對方跟她躲貓貓,並且她也冇看清楚,隻幸虧門外等對方再次現身。
那麼,凶手是如何將她扛下水塔呢?我固然冇能解開將屍身塞進水塔的困難,但如何扛上去,我倒是想到體例。
實在,表哥在飯桌上曾對視頻中的細節作出專業闡發,現在就給大師一一道來――凶手就在電梯內裡!
但是,表哥如此出色的推理,是建立於“他殺”這個前提上。可惜按照洛杉磯時報報導,2013年6月20日,本地官員公開表示,已認定藍可兒的死因為“不測溺水”。
這裡需求細心看,她把中間那列按鈕全按了,但最上麵阿誰按鈕冇有亮起來。
通過樓梯間頂部走到另一邊,題目就變得簡樸了。
2、深度遠視,靠近仍未能看清楚按鈕上的數字,隻好憑影象把中間的按鈕全按上;
我擦,凶手的目標底子不是藏屍,而是向洛杉磯警方“請願”!
願死者在天國能獲得安眠……等等,我彷彿健忘了一件非常首要的事――電梯視頻!
1、純粹貪玩;
凶手與虎倀彆離為酒伴計工及耐久住客,前者能獲得頂樓鑰匙及操縱“屍水潔淨劑”避開警犬搜尋。後者供應房間用於藏屍;凶手與虎倀極有能夠為意大利及墨西哥籍。
水塔與樓梯間頂部的間隔,相稱於消防員哈腰時的高度,若凶手仍揹著屍身,要落到水塔上並不困難。
前麵已經說過,藍可兒是個肢體說話豐富的人,她這一係列行動被炒作為“鬼爪”,實際上她隻不過是跟站在畫麵右邊的人說話,彷彿在向對方解釋某件事,或回絕對方某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