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組_十一章 毀屍滅跡(下)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我把貼在額上的槍口推開,心不足悸地說:“你有空就給我弄碗定驚茶,我差點給你給你嚇掉魂兒了。”說著不由伸手擦了把額上盜汗,定了定神又說:“這裡到底出了甚麼狀況,劉新呢?

實在,他所說的我亦已經猜到。梁錦每天都得火化屍身,就算髮明他半夜裡火化不著名的屍身,極其量就是吃驚,而不會被嚇瘋。而在梁錦出過後,他情願到火化室幫手,但又不想當火化工,實在是為了熟諳操縱,為今晚的不法火化做籌辦。不過,我另有很多事情冇能想明白,以是必須逼他照實奉告我當時的環境。因而便對他厲聲道:“梁錦到底是如何瘋掉的,那晚到底產生了甚麼事,如果你不老誠懇實說出來,下半輩子就籌辦好把牢底坐穿!”

實在,我國法律中底子冇有“不法火化屍身”這條罪,隻是《殯葬辦理條例》中有“私行火化屍身”的相乾規定。但是也隻不過是給死者家眷作出補償,用不著下獄。而劉新這環境明顯已構成犯法,得以《刑法》三百零七條中,有關毀滅證據的相乾規定措置,不過最高科罰也就是判三年。而欺侮屍身罪的最高科罰也是三年,以是他極其量也就判個六年。不過,我當然不會把這些事情照實奉告他,不恐嚇一下他,我又如何能從他口中獲得證供呢!

人是不成能赤身露體在一個裝滿乾冰的袋子裡還能睡得著,除非他是個死人。以是,我快步上前伸手到他鼻子前,探他的鼻息。成果和我想像中一樣,他已經死了。不過,他的神采不算慘白,幾近與活人無異,我想他的滅亡時候應當就在不久之前。

看到這裡,我已經明白他們想乾甚麼,因而立即發簡訊給你,但願你能趕過來堵截刀疤男。但是,在簡訊收回後,我卻發明環境與我想像中稍有分歧。刀疤男在劉新點算完信封裡的東西後,就上車發啟引擎,彷彿籌辦立即分開,而不是我估計中等劉新措置好玄色袋子裡的東西才走。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