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組_第十章 凶手自首(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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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她瞥見“可駭的東西”,雪晴為甚麼不跟我說?雪晴常日固然待人冷酷,但一向都很照顧她,兩人也從冇鬨過彆扭,她為甚麼非要等雪晴走後才偷偷跟我說這件事呢?

隨後,我又問他是如何操縱甲酸使死者的屍身化成骨架,他的答覆也是簡樸且訛奪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變成一副骨架了。”

固然周俊龍很能夠是為彆人頂罪,但本案已引市民存眷,必須儘快給市民一個交代。既然有個冤大頭主動奉上門,天然不能等閒放他走,大不了先關上三兩個月,等市民不再存眷此案時再悄悄地開釋他。是以不管他是真凶還是頂包的,現在也必須拘留他。

他的供詞訛奪百出,難以讓人信賴他就是凶手。但是,他要不是凶手,那為何要來自首呢?他已經是成年人,殺人但是要槍斃的嚴峻罪過,該不會隻是為了著名而站出來吧!最有能夠的,應當是為彆人頂罪,而值得他如許做的大抵就隻要與他相依為命的母親羅淑芬。但是,羅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事情,四周店鋪的人能證明她有不在場證據。那他到底是為誰頂罪呢?

“是。不過盧院長固然幫我撒了謊,但是他甚麼也不曉得。”

瞎忙了一整天,還是冇有眉目。返回辦公室時,雪晴和喵喵也已經返來了。雪晴跟我說了盧院長的環境,他除了常常會跟美瓏吵架以外,並無非常。既然冇找出甚麼端倪,那就隻好早點放工歇息了,但願明天會有新發明。

聽完他所謂的初戀史後,我便問他是如何殛斃本身同父異母的弟弟,他的答覆出奇地簡樸:“我打電話給那野種,說美瓏想見他,把他騙到小山坡上。把他掐暈後,就用石頭砸他後腦,把他砸死。以後,我本來想用甲酸把他的屍身化掉,但是冇想竟然會剩下一副賤骨頭冇化掉。”

我一一指出他供詞中的縫隙,並嚴厲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條給弄虛作假的罪名。”

甚麼叫欲蓋彌彰,他的解釋就是了。他剛纔說用石頭把死者砸死,現在又改口說能夠冇砸死。第二條解釋就更離譜了,美瓏當時就在孤兒院,他竟然說打電話到孤兒院奉告死者,美瓏想見他?另有死者去過那邊固然與他無關,但死者為何會無緣無端鑽進死仔洞卻讓人感到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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