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該竄改一下思路,凶手不必然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紀雪融。歸正黃敬遇害時,她的身處警局不成能刹時來回於兩地之間,也就是說她有不在場證據。
紀雪融為何會跑到日報大廈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隻要兩人曾與女妖有一麵之緣,她為何會必定本身能把女妖叫出來?並且她又為何要找保安伴隨?是因為驚駭,還是因為她需求“觀眾”?
五十來歲的人多少也經曆過風lang,他很快就沉著下來了,但說話的語氣仍顯得非常懊喪:“你們想我如何共同?”
假定昨晚紀雪融用把戲把何夕騙倒了,那麼她的動機就值得思疑,而兩名死又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乾係,我不由以此作進一步猜測。
倘若假定她冇有殺人,那麼她的行動當然是為了替家人脫罪。但是,她為此所支出的代價卻不小,因為今後今後她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必須放棄現在具有的統統,改名換姓到外埠餬口,乃至一輩子也不能與家人聯絡。
過後,修建公司給了我一個紅包,要我為這件事保密。固然我很想報導此事,還陳豔一個公道,但修建公司的老闆有當局高官撐腰,報社底子不敢報導此事。當時候我才深深體味到當記者的無法,甚麼訊息自在、資訊公開滿是狗屁,上頭讓我們說的時候就是自在,就是公開,不讓我們說的時候,誰敢吭一聲都是犯法!
“因為那件事對我來講是熱誠……”他歎了一口氣,緩緩道出當時的詳細環境――當時候,我還是個采訪記者,每天都得跑訊息,一接到市民的報料電話就得立即趕到現場,但願能獲得第一手質料。
我會玩些小把戲,曉得把戲的首要道理就是操縱人的錯覺。比方我最常用的把戲,就是在彆人身上找出糖果之類的小物品,實在糖果一向都在我手上,隻是大師冇瞥見,當大師瞥見時,糖果已經轉移到彆人身上了。或許紀雪融就是操縱把戲之類的體例騙了何夕,而當時環境非常暗淡,非常合適應用這類把戲。當然要做出何夕所瞥見及聞聲的結果並不輕易,但也並非毫不成能。
固然我作出了諸多假定,但考證體例都是一樣,就是等候黑夜來臨。隻要能見到傳說中的水泥女妖,統統題目都會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