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剛纔阿誰電話是市北區公循分局治安大隊的民警打過來的,奉告她,說是她兒子夥同幾個同窗,在路上反對猥-褻未成人少女,已經被路過的巡警抓起來了,正看押在市北分局的詢問室裡,讓她這個監護人去辦理相乾懲罰手續。
兒子做出了這等丟臉的事情,當母親的天然會感覺臉上無光,是以楊萍一開端不肯意奉告李睿本相,就算厥後講出來的時候,也非常的彆扭。
楊萍眼巴巴的看著這位民警,道:“交罰款!當然是交罰款了,交多少?”民警一聽她要交罰款,始終眯著的眼睛立時睜大了,想都不想就說:“一萬!”楊萍吃驚地說:“這麼多?”民警頓時變臉道:“嫌多那就拘留十天,我歸恰是無所謂。”楊萍立時苦了臉。
治安民警跟楊萍詳細交代案情產生的顛末,定性的時候說得非常嚴峻,彷彿如果當時巡警冇有剛巧路過的話,這三個小子就把人家小女孩輪番產生了乾係似的。實際上,並冇有他描述的那麼嚴峻,三個小子隻是把手伸到人家小女孩的裙子內裡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