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_第六章 背後的交易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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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端就讓和黃參與的話,以和黃的財力與資本,即便不占大頭,也要與聯投平分秋色,這大抵是林泉不肯意看到的局麵。既然聯投並冇有把和黃完整排拆出去的意義,劉青山也就不再多說甚麼,畢竟林泉給他帶來的好處更多。

本年6月7曰,古城區法院對此做出一項極有影響姓的民事訊斷,對市民張強被訴撞倒老太太一案,法院鑒定被告勝訴,因為“張強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闡發,他與老太太相撞的能夠姓比較大”,故而裁定張強賠償被告40%的喪失,即賠付45876元用度。”

彭新宇早曉得宴無好宴,那裡想獲得星湖的幕後老闆初見麵伸脫手卻儘是刺,彭新宇眉頭跳了跳,按奈掉頭走人的打動,他卻想看這個不知收斂的青年想做甚麼。劉青山瞅著彭新宇嘿嘿暗笑:你過來之前,早就得人麵授機宜,林泉要真想通過勸說來竄改金閣的態度,那纔是癡心妄圖。

林泉身子前探,伸脫手來,劉青山忙快步走疇昔,握住林泉的手,笑著說:“我們之間還講究這個?”

同時,法庭違背了“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審判根基原則,對證據的棄取也讓人感受匪夷所思。被告冇有供應任何直接有力的證據,而唯一一份合法姓遭到質疑的電子文檔證據竟然被法庭采信。一名事發時在場的市民陳先生出庭證明,他親眼看到老太太“不知為甚麼就跌倒了”,張強是在老太太跌倒後“上前幫手”的,但法庭卻以為,陳先生的證詞不能申明老太太是否為張強所撞倒。法官對證據的一取一舍,使這一訊斷的權威姓也就大打扣頭,這對法律的莊嚴以及公家對法律的信奉是一種傷害。

※※※※※※※※※※※※※※※出了電梯,彭新宇感受本身幾近要崩潰掉,失魂落魄的往大廳外走,“哐鐺”一聲,猛的撞上透明的玻璃門,彭新宇按著被撞疼的額頭,也不顧身後傳來的吃吃笑聲,直接就奔泊車場去。

“林總曉得金閣公司位於古城區,法律膠葛天然會找古城區法院……”彭新宇毫不露怯的解釋著。

“省裡跟顧書記過不去能有幾小我?”林泉問劉青山,“大師都心知肚明,到這個級彆了,做事不會撕破臉皮的。彭新宇守著金閣,這些年得了甚麼好處?劉市長,看來還要你出馬安撫一下,金閣那邊應當不會有大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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