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醫武高手_第二百一十六章 出格的罰款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陳青雲冇有直接回絕孟林,他委宛地說:“孟縣長,我能夠找泰安公司的白總談談,但不能包管他們會撤訴,畢竟他們是在紅杉鄉投資,我們也得尊敬他們的挑選。”

孟林派環保局的人找雨神泰安公司費事的時候,以為是他們的權力、能夠任由他們闡揚的權力。至於法律規定的權限之說,他們完整冇有這個觀點。三萬元的罰款,他們以為是便宜了泰安公司,早曉得他們態度如此卑劣,直接就下達十萬元的罰款,讓泰安公司的機磚廠得不償失纔好。

向徐達軍和林華彙報的時候,陳青雲收到何筆的電話,他不敢接聽,回到紅杉鄉當局的公寓樓後,纔將何筆叫到本身的房間,扣問他打電話的啟事。

羅曼笑道:“青雲,你得加強行政法規的學習,不然彆人要蒙你,你還不曉得本身如何被騙的呢。行政法是法度法,一旦進入懲罰法度,行政單位不能再停止取證,也就是說,他們下達三萬元的懲罰決定書之前,冇有企業賣力人的說話筆錄、冇有停止環境監測,這個懲罰決定書是冇成心義的。懲罰決定書下達以後,環保局不能再取證,包含不能彌補筆錄和監測數據;第二,縣級環保部分的懲罰權隻要一萬元,他們竟敢下達三萬元的懲罰決定書,美滿是恐嚇對法律一竅不通的人。但你要記著,必須在半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能向縣當局或市環保局申請行政複議,我要說的就這些。”

羅曼聽完陳青雲的論述,鄙夷地對陳青雲說:“你們縣環保局的乾部不曉得是不是成心欺負你們,竟敢草率地下達懲罰決定書。青雲,你不消怕,他們有兩個處所的弊端:環境庇護法實施條例明白規定,縣級環保部分的行政懲罰隻要一萬元的罰款權,他們下達了三萬元的懲罰告訴,是冇有法律根據的;二是他們冇有顛末監測、冇有任何環境監測數據,憑主觀判定給你們下達懲罰決定書,完整站不住腳。你們能夠按照這兩條,向法院提告狀訟。”

徐達軍曉得與胡家來繞圈子,純粹是華侈時候,酒過三巡以後,他就切入今晚的主題:“胡主任,雨神處所小,經濟虧弱,經不起甚麼風波呀。”

固然冇有雨神旅店那麼豪華,但東北樓的處所菜很有特性,凡是接待外埠來的客人,他們根基上安排在東北樓用餐。

陳青雲擔憂地問道:“如果我們提告狀訟,他們竄改懲罰決定書、或者彌補監測數據,我們不也得敗訴嗎?機磚廠冇有顛末任何措置,每天都在冒著滾滾的濃煙,確切是違背了環保的規定。”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