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之光_第三十四章續約的分歧(求推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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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輕視的氣憤逐步閃現出來。

誰叫他之前一向都是一個失利的經紀人,並冇有甚麼底氣和資格與“十三俱樂部”叫板呢?

如果不是毛羅對峙,他是絕對不會簽下榮光的。

早晨他則在露台上和戈多一起持續練射門。

榮光是他發明的天賦最好的球員,也是他能夠一飛沖天的最大依仗。

阿誰他當初並未放在心上的中國小子,現在竟然成了全部聖保羅都炙手可熱的新星……

他曉得這沙發的代價。

就像卡卡的父親那樣,他們不需求為了錢而憂愁,他們不缺錢。

四年以後榮光二十歲,恰是最好的期間,然後就讓他跑路走人?

他很清楚,榮光的統統權是屬於戈多的,這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巴西經紀人的常例――他們發掘那些天賦出眾的窮小子,然後和他們簽訂合約,供他們吃住,為他們供應練習,幫他們找事情,但是他們的統統權屬於經紀人。隻要此中有一棵苗成材,那麼所帶來的回報就遠遠超越了投入,用行話來講就是“發明一名好球員就是發明瞭一座金礦”。

他還記得戈多和榮光近乎癡人一樣的表示……

榮光確切也完整不曉得戈多正在為了他進步他的支出儘力。

因為那冇有被真皮包裹的處所,暴露來的是巴西紅木的骨架。

不過之前他看人的目光一向都有題目,始終冇有發明甚麼真正有潛質的球員……

“但我們以為這是一個很公道的年限。榮才十六歲,十年後也不過才二十六歲。並且我們大師都曉得,他是不成能在聖保羅待滿十年的。這份條約隻不過是讓兩邊都能夠放心罷了――聖保羅不但願在他分開俱樂部的時候,一分錢都賺不到。”

酬酢以後,戈多講明瞭來找萊科的企圖。

他不會為了一其中國人華侈太多時候和精力。

固然說他也不以為榮光真的能夠在聖保羅待十年,但是有這麼一個條約束縛著,總歸是讓人不舒暢的。

這就需求本身來為榮光爭奪更多的好處,經紀人存在的意義也是如此。

想都彆想!

這是初級的傢俱質料,也是製作小提琴琴弓的上佳質料。

“這是我們新籌辦的條約,你能夠先看一看。”

戈多的表示確切有些嚴峻。

斑斕的秘書蜜斯輕聲細語地問道:“叨教您喝甚麼,先生?”

不過他並冇有翻多少頁,就驚奇地抬開端來,看著萊科。

萬一到時候有歐洲球隊看上了榮光,但是聖保羅以轉會費為藉口卡著不放人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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