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把小偷帶下公交車,邊走邊鞠問,問他:“為甚麼當小偷?”小偷滑頭地一笑,說:“冇錢花唄!哪個財主願當小偷?”警官又問:“明天是第幾次扒竊?”小偷說:“第二次。”“那麼,第一次偷得錢呢?”“在身上。”小偷說著取出兩千元,交給警官。這很出乎警官的料想,多數小偷被抓後死不交代,這個小偷還算誠懇,便對他產生了一絲好感。
警官問小偷:“為甚麼給你兩次會,你都不走?”小偷答:“您一看就是個好警官。我想,您必然每天有任務的,怕您抓不住小偷,完不成任務,挨攻訐。”
又走了一會兒,到了一個餬口小區,他又讓小偷在門口等著,說出來辦個急事兒。他約莫在餬口區轉悠了20分鐘,盼望著出門後的假想。可一出門,小偷還像個釘子,在門口死死釘著。他就更加活力了,二話不說,拿脫手銬,哢嚓一聲,戴在小偷的手腕上。
天下竟有如許的小偷!他決定必然放了他,勸他走正路,彆荒廢了學過的知識。但是,給他翻開手銬,他說甚麼也不走。說必然要到局裡去,把說給他的話說給他的帶領聽,讓他們向下級反應,目前一些大門生麵對的失業局麵。就是坐兩年監獄也值得,監獄裡一不愁住,二不愁穿,三不愁吃。何況有個名流說過,冇有坐過監獄的男人,不是個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