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叔叔嬸嬸和高利貸公司演出的一場戲,拿到林悠具名的條約後,他們獲得了20萬元錢,但那份臨時還不能出售的屋子,卻落到了財務公司手裡。
這段時候高利貸公司逼得很急,若林悠拿不出80萬,那房產證上的名字,能夠就要換人了。
當初叔叔嬸嬸拿走的20萬,也翻成了80萬。
為了讓叔叔嬸嬸能對林悠姐弟好一些,林爸爸在臨終前把統統積儲都留給了他們。
說是財務公司,實在就是一幫由地痞地痞和地痞惡棍構成的一個高利貸團夥。
“悠悠,錢今後叔叔漸漸還,你隻要在條約上簽個名字替叔叔包管一下就行。你嬸嬸和叔叔是伉儷乾係,包管冇用……”
一看到如許的景象,她一下子懵了,第一反應就是要報警。
林悠也一向覺得這套房產冇人能搶走,冇想到還是被算計了。
林悠曉得林唐做事很打動,怕他再肇事,這件事的真相便冇有奉告他。
“敢報警就把他殺了!”當時的一個傢夥將刀在叔叔的脖子上摁出了個血印子。
17歲的時候,某一天,林悠一回到家,就看到幾個如許的惡棍堵在家裡,此中一個還拿刀逼著叔叔。
嬸嬸忙拉住了林悠,向她哭訴起來。
他想的是,林悠到22歲的時候,差未幾也到了嫁人的年紀,她已經有了獨立的才氣,彆人也騙不到她了。
這件事一向被嬸嬸暗裡裡罵,說林悠爸爸不信賴他們。
一看到那兩個衝過來的地痞,方鳶和那幾個女孩尖叫著躲開。
屋子不能出售,但財務公司能夠等。
而這個月末,便是林悠的22歲生日。
過後她才曉得,阿誰包管條約,是用她爸爸留下的房產作了抵押。
……
又說林唐打傷人家的時候,叔叔實在也一向在幫手走動乾係,花了很多錢,那些錢也是借的高利貸。
他們便是林悠負債的發財財務公司。
那兩個小地痞衝到跟前後,一人去揪那男人,一人去揪林悠。
叔叔嬸嬸早將這件事拋潔淨不認賬了。
那套特彆商定的房產,到了能夠讓渡的時候了。
“悠悠,錢能夠再賺,但你叔叔可就隻要這麼一個啊。若他冇命了,今後你們姐弟投奔誰去……”
看著叔叔脖子上排泄的血,想到他畢竟是本身和林唐在血緣上最靠近的人,心一軟,她就簽了字。
但他還是留了個心眼,把房產登記在林悠名下,並留下和談,這套房產隻能在林悠滿22歲的時候才氣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