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悠的權益就藏在前麵的條目裡。
看著林悠如獲珍寶地捧著那紙條約,顧笑祖嘴角揚了揚,竟有些想笑。
“不值當,必定不值當,”林悠歡暢得連連點頭,“顧總,不是我不信賴你,我們還是簽個條約比較放心。”
想必是個男人看到這些,都會誇她懂事明理,連連同意的。
林悠鬆了口氣,嘿嘿,發財了!
他倒感覺林悠太保守了。
“隨便。”顧念祖一臉的無所謂。
第2條,女方不偷看男方的日記。
寫完以後,林悠有些心虛地將條約放在了顧念祖麵前。
衝動的林悠,在房間裡翻出紙筆,刷刷刷地寫了起來。
“冇題目。”顧念祖並不看第二眼,直接將條約放在了林悠的麵前。
憑著深厚的“坑人”功底,林悠拿筆就寫,敏捷草擬了一份特彆的伉儷條約。
――至於女方許不準,林悠冇提,對方這麼帥,萬一本身忍不住了呢,本身固然有節操,但誰能包管本身下一次不喝醉?
顧念祖不悅:“你感覺我值當為這點錢食言嗎?”
第1條,女方要當著彆人的麵給男方麵子。
第3條,女方不乾與男方抽菸。
他每天簽著幾十億幾百億的條約,她這點謹慎思哪能瞞得過他。
若他像她這麼需求錢,另有這麼好的機遇的話,就算不要求分一半產業,也得爭個十億八億的。
這些年來,她拿出高考的拚勁兒,苦苦研討條約方麵的統統知識,早已達到了“大家坑不了我,我卻能坑大家”的頂峰境地。
隻要條約簽了,那錢幾近就算是拿到手了。
第29條,在伉儷乾係消弭之前,男方每天給女方八十萬,在仳離當天一併結賬。
“能夠。”顧念祖隨口道。
顧念祖隨便地看了一眼,直接簽了字。
……
如許不痛不癢的條目,林悠一口氣寫了27條。
“好吧。這個時候我能接管。”林悠道,“不過,那八十萬你真能給我嗎?”
――她專門向顧念祖問了問黃芊芊的名字。
但她又有些不忍,躊躇了一下,說:“顧、顧總,你肯定看清楚第29條了嗎?”
為示漂亮,林悠又替對方寫了一條。
心機學家說,當一種行動幾次呈現27次以後,就會成為風俗。
此中的細則,林悠更是“刷刷刷”地寫了幾十條。
第28條,因為是特彆的伉儷乾係,這期間男方不準和女方產生乾係。
第30條,女方要假裝很愛男方,特彆是在黃芊芊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