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洪埠鎮軍管會,顧不得歇息,看了現場照片,跟趙警官去見小牛。
“肖哥,你可來了。間諜冇打進鎮吧?這兒的差人,非說我騎車撞死了人。”
酒鬼喊不醒,推推他,倒了,這才測他鼻息,冇氣了。
“依我看,冇有證據,能夠讓內鬼給你證據嘛。你這麼聰明,何不給他機遇呢?”
他想起小牛供應的酒館環境,聘請趙警官喝酒,拉他去橋頭酒館。
“死者雙腿有自行車輪胎壓痕,照片你也看了。壓痕清楚,雙腿齊展展一條線。”
“你闡發的有事理,但是,會不會小牛撞倒他,然後將他搬到橋頭坐下,假裝現場?”
“我估計他作案的能夠性不大。此人力道大,刀法純熟,一刀割喉,職業伎倆。”
又發明他正在酒館肇事,被酒館伴計打得爬不起來。
“壓痕恰好證明小牛隻壓了死者雙小腿。而冇有打仗死者身材的其他部位。”
後又發明,橋東頭一小叫花子昏倒在自行車旁。又發明他口袋有一遝塊票。
肖秉義輕噓一口氣,小牛作案的能夠已解除,他能夠帶小牛一起走了。
“其三,自行車和死者在活動的環境下,被撞之人能夠大腿或襠部有撞痕,不成能一條線壓過死者雙小腿。”
“更何況死者喝了酒呢?我能必定。死者在昨晚十二點之前已滅亡。”
“說到現在,你還是以為小牛撞了他?行,請你奉告我,小牛撞他哪兒了?”
“老肖,我熟諳這把刀,彷彿是食堂孫徒弟的菜刀。”
劉傑頓了一下,笑道:
“要製止內鬼障眼法,調查思路要開闊些,先查清這把刀的出處。”
他先讓趙警官用自行車,複原自行車現場撞人環境。
路過拱橋,發明有人酒氣熏天,靠著橋雕欄,兩腿伸直,耷拉著頭坐那兒。
發明電信兵是被身先人抹了脖子,跟著又發明瞭菜刀。
“哎吆,你真壓啊?”趙警官摸著小腿責問。
遂安撫道:
趙警官答覆:
“現在還不能定,我頓時要去洪埠鎮,請你先查食堂孫徒弟。”
但確切感受撞了甚麼,摔昏了。
他見天氣已晚,帶上破案東西箱,跟市局小車疾奔洪埠鎮。
現場勘驗結束,喊人搬走屍身,將小叫花子抬回關押。
肖秉義聽他之言,內心模糊的痛。本應當好好表揚他,卻被關在牢房。
他當晚在朋友家喝多了酒,四點醒來,急著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