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多年間一向惦記取亡妻,以是即便明知他們的孩子不那麼優良,卻也不忍廢了他的儲位,始終冇有背棄他們當年的情分。
以是,厥後“皇後數召太子賜食,保阿輒先嚐之,後挾毒不得行。”——以劉病已的算無遺策,霍成君這點兒小手腕,大抵也就是小孩兒過家家的水準,如何能夠讓她到手?
2、暗害太子
故事裡的三位仆人公,漢宣帝劉病已是一向以來就很喜好的人物,許平君也是很有好感,而霍成君——細閱《漢書》時,才發明,她實在同我本來覺得的形象大相徑庭。
【許平君】
是的,她的確算不上無辜——既然享了家屬的光榮,也就該與家屬共擔災厄。
讀史至此,最令我動容莫過於這一句“終不背焉”。
一聲感喟,張賀終究冇能看到阿誰他傾儘畢生心力,一每天扶養長大的孩子脫了幼年時盤曲開關,君臨天下、公卿昂首,並終究複興漢室,名著史冊。
以是,有漢一代,在史乘裡就常見“望氣”(按照雲氣的色采、形狀和竄改來附會人事,預言休咎的一種占卜法),另有史不斷書的各種“巫蠱禍事”——的確宮廷鬥爭的致勝寶貝,隻要天子有狐疑,一害一個準,殺傷力可謂可駭!
據《漢書》載:“掖庭令張賀嘗事戾太子,思顧舊恩,哀曾孫,奉侍甚謹,以私錢供應教書。”
從這兩段記敘中,我們起碼肯定兩個究竟。
這個故事,在落筆之前,我躊躇了好久——是不是從劉病已或許平君的角度來寫,會更公理一些?
當時結婚普通女子是十三四歲,漢朝律法曾明文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官府就強行配人。而公卿大夫家的女公子普通更是很早許嫁,許平君入宮時的年紀,應當也就十三歲擺佈(這也很好地解釋了她為何一向無子)
不久,許平君當真被策封為皇後,阿誰時候,她心底裡該當是打動極了的罷——他的丈夫,肯在本身還白手無權的時候,為了她去開罪權傾朝野的大將軍。
綜上,這實在真的是一個本身冇主張,從小依著父母嬌慣,也聽著父母主張、順服家屬好處的小女孩兒。
【漢宣帝】
到了十五六歲,少年郎也到了娶妻結婚的時候,但像他如許的景象,凡是曉得根底的都不會情願嫁女兒過來。以是,張賀就籌算把自家孫女兒嫁給他(張賀本身兒子早逝,過繼了弟弟張安世的兒子,孫女兒就是這個嗣子所出)。但是,又一次遭到了張安世的激烈反對。